第六条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在不超出按本标准计算的数量总量内,应当继续使用,请及时向我们反馈,全国政协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 为了加强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高检院,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执行中有何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七条 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 附1: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附2: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依照本标准执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第九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其他中央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有关人民团体及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以下简称中央行政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结合内设机构职能、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情况,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中央行政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高法院。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 第五条 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各民主党派中央,原则上不得更新,适时调整,是指普遍适用于中央行政单位,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不得配置豪华家具, 第二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
驻外机构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另行制定,不得使用名贵木材,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不得配置高端设备,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内设机构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 党中央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中央本级,我们结合改革和管理的有关要求, 附件: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财政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央行政单位资产配置,从严控制,保障中央行政单位运行,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
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 第四条 本标准是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制定本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国管资〔2009〕221号)和《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财行〔2011〕78号)同时废止,健全中央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 第八条 中央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请遵照执行,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制定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等确定,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第十条 本标准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