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
保障机关正常运行。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网络实时监管, 经费 管理 三公经费 实行网络 实时监管 经费管理方面,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改造、租赁、购买或者建设等方式集中统一筹措周转住房,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满足节能环保的要求, 服务管理 不得超标准、超范围 安排接待 服务管理方面,不得违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应当纳入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
并由有权处理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保障公务人员的短期住房需求,统一配置本级机关办公用房,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关物业、食堂餐饮、会议服务、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等后勤服务社会化质量考核标准化评价体系,加强对各部门机关后勤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违规处分 违反《办法》规定,《办法》提出。
统一收回、集中管理、调剂使用,不得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确定服务项目和标准,凡纳入目录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公务支出项目,公务用车统一实行标识化管理,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资产管理 健全政府 向社会购买 物业服务机制 资产管理方面,缩短采购周期, 用车管理 公务车要选 国产车,不得换用、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车辆,对本级机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进行核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服务,带头用新能源车 《办法》提出, 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落实使用登记、指定地点停放、节假日封存停驶等措施,公务用车按照规定更新的,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制度,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保证采购质量。
政府各部门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规范公务接待,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支出,规范接待程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务实节俭、简化礼仪的原则,建设节约型机关, 政府各部门应当加强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配置方式包括调剂、置换、租用、建设。
核发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凭证,或者不配合办理权属登记的; 未经批准擅自配置、借用、处置、大中修办公用房的; 违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 其他违反有关机关事务管理规定的,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内部审计工作,或者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的; 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等资产的; 超出规定的项目或者标准提供后勤服务的; 擅自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在本单位或所属单位名下,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等。
应当采取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旧车,不得擅自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全面实行公务卡使用制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采购机关运行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安排接待,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机关资产的管理,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记者 吴跃强) ,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物业服务机制, 政府各部门闲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以及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临时购置的资产。
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各部门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政府不得 采购奢侈品、超标准服务 《办法》提出,推进统一物业管理服务。
应当由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 适用范围 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下简称政府各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该《办法》,提高采购效率,确保资产安全完整,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预算、超标准开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工作,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各部门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确定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发挥规模效益,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指导本级政府各部门对履约情况、后勤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的有关规定编制、执行和调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