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26日),一个重磅财经消息在朋友圈瞬间刷屏。
乍一看到这个消息,很多人都吓了一跳。并由此产生了一个重要疑问:明年3月1日以后,我去菜市场买菜、到饭馆吃饭、打车,难道就不能扫码支付了吗?
这对于微信、支付宝岂不是大利空?
受这个消息的影响,A股里的数字货币板块,瞬间飙到了涨幅榜前列。(下图截屏时间,11月26日下午1点12分)
而腾讯和阿里的股票,都跌了超过3%。
在朋友圈里能看到类似的观点:移动支付要变天了!人民币数字货币的时代要来了……
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早在今年10月13日,央行就在官网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宣布了上述措施。
由于这份文件写得比较专业,而且只字未提微信、支付宝,所以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
在这份文件里,上述重大举措是这样表述的:
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细度央行文件的原文,你会有一个重大发现:
原来,个人收款条码被禁用之后,可以申请使用“特约商户收款条码”。而很多主流媒体在报道的时候,都遗漏了这个重要的信息。因此让读者一头雾水,不知道未来将怎样买单,还以为必须要使用纸币或者银行卡呢。
也就是说,根据央行的规定,当饭馆、小商店、卖菜的个体户或者出租车司机,以后无法用个人收款码收款之后,他们可以申请“特约商户收款码”,通过这个渠道来收款。
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来说,付款体验基本没有什么变化。
发生重大变化的,是收款端。
稍有财经常识的人都会知道,用“特约商户”的名义收款,和用“个人”的名义收款,区别还是非常大的。前者可以把经营活动更好纳入监管,避免偷漏税,更可以避免洗钱。
其实央行的通知、答记者问,都说得非常明白。推行这个新措施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洗钱、遏制赌博活动,方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央行的通知、答记者问,没有提及防止偷漏税,但事实上隐含着这个意思。
那么,这些新举措是否有限制第三方支付推进央行数字人民币,重塑支付市场格局的含义?
我想还是有的。至少,未来的方向是这样。
一个国家既然发行了官方的数字货币,一定希望老百姓(603883,股吧)广泛使用,而不是成为一个花瓶。
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相当于M0,也就是流通中的现金。它是法定货币,未来所有的商户都要接纳数字货币。至于某个商户不提供微信支付,或者不提供支付宝,是商户自己的选择问题;不提供人民币数字货币,则是违法的问题。
即便是占有“法定货币”的优势地位,数字人民币一定能在支付中成为主流吗?其实难度很大,因为支付市场已经被两巨头瓜分完毕了。
两大互联网平台,正是通过支付市场的高份额,在金融市场建立了优势。
最近央行召开传达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会议,其新闻通稿再次提及了“坚决遏制金融服务业领域的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其矛头所指,显然涵盖了第三方支付市场,甚至可能是主要目标。
因为在其他方面,尚未出现“金融服务业领域的垄断”,就连宇宙大行——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的市场份额,在全国恐怕也不到10%,远远谈不上垄断。
大互联网平台在支付领域获得的优势(支付优势),很容易演变为金融产品销售的优势(渠道优势),最终演变为对整个金融行业的优势(大数据优势)。比如很多中小银行、保险、券商、基金公司,都曾高度依赖大平台来销售产品,或者存款。
对于这些中小金融机构来说,客户是谁,信用如何,实力如何?他们并不充分掌握。但大平台掌握。发展下去,这些中小金融机构,可能沦为大平台的打工人。
对于互联网大平台的忧虑,官方较早公开、清晰的表达,是2020年9月中旬。当时,距离马老师在上海外滩论坛做激情发言还有1个来月的时间。
原财政部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在2020年9月中旬的一次公开演讲中表示,“互联网平台虽是私人部门运作,但有准公共性,垄断带来高用户成本甚至市场进入障碍”,并把它称为“内循环时代”的三大堵点之一,必须要解决。
这意味着,高层对带有基建性质的互联网大平台的看法,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这是后来提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思想基础。
站在这个高度来看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
支付市场的巨变可能才刚刚开始,人民币数字货币将崛起。最终,金融支付和销售的主渠道还是要回到央行特许的机构(国企)手中,金融行业大数据的产权,也将回归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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