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新湖|浙系品质房企强强联合,共筑长三角康养文旅生活小镇

2020-08-03 17:18:42 来源:互联网

  今天的启东,已经成为众多地产大鳄看好的城市,相继进驻兵家必争之地。对于深耕环沪城市多年的新湖集团来说,与绿城携手、强强联合,不仅是为了打造全国康养文旅生活小镇,更是为了城市的美好发展。

image.png

  环沪城市房价情况

  4月新湖中宝和绿城中国先后发布公告,强强联合,共同操盘新湖绿城·海上明珠。

  绿城与新湖作为两大老牌浙系房企,对产品品质有着不谋而合的极致追求。双方的强强携手,宛如天作之合,将产生“1+1>2”的协同效应,此次合作将推进双方资源共享,实现共赢。

  这并不是他们的第一次合作,早在2003年,两者就合作开发了位于海宁的百合新城,被视为绿城小镇模式开始的雏形。也通过第一次合作,绿城与新湖早就有合作的信任与默契。

  海宁百合新城实景图

  作为这个时代坚定的理想主义者,绿城携手新湖,美好生活正起航。

  作为老牌浙系房企绿城,相信大家早已不陌生,这是一家90年代起家于杭州的江南房企,绿城创立不久就凭借着杭州九溪玫瑰园在高端住宅市场扎稳脚步。26年一路走来,绿城始终以产品主义树立行业标杆,客户满意度连续九年保持全国领先,连续十六年荣膺中国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10称号。

  绿城·九溪玫瑰园实景图

  这一切荣誉的背后则是绿城对于自身产品品质的苛求及良好业主口碑。“一生总要住一次绿城”,也成为很多人的追求。

  绿城在中国

  而作为连续5年获得沪深上市房企综合实力10强的浙系房企新湖,凭借前瞻性的战略布局,多年来深耕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区域”,同时也是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上海旧改的坚守者。

  从普陀区的新湖·明珠城项目到原闸北区(现静安区)的新湖·青蓝国际项目,19年来,新湖对上海旧改执着的认定和毅然的坚持,为近2万户百姓解决居住困难、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作为城市化进程的开拓者和践行者,这也是新湖的初心和使命。

  2018年,新湖·青蓝国际一期凭借匠心精装品质一举拿下“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这些都印证了新湖在企业社会责任与产品品质上的追求。

  新湖·明珠城实景图

  新湖·青蓝国际实景图

  现如今,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2035规划政策加持下,启东正加速融入上海及长三角的发展中去,且崇启大桥、宁启铁路、沪苏通铁路、北沿江高铁(在建)、南通新机场(在建)等交通方式的不断完善升级,将无缝对接上海,融沪效应也不断凸显。

  更为恒定和稀缺的价值是海上明珠项目占据的自然资源,项目所在的区位圆陀角旅游度假区,是东海、黄海与长江三水交汇处,规划建设国家4A级风景区,约等于一个杭州西溪湿地。良好丰富的自然资源,也使得启东空气质量稳居江苏省省第一,是名副其实的宜居度假城市。

  启东交通图

  可想而知,启东在环沪城市中的爆发与崛起,势必将引动更多的人流进驻,而启东圆陀角旅游度假区作为著名的滨海度假胜地,汇聚着城市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不管是土地人口承载力还是土地资源承载力,这片土地都有着强大承载空间。也因此,绿城也是相信新湖的择址眼光,看到启东的发展潜力,走向启东圆陀角旅游度假区,走向海上明珠,给启东文旅发展,带来更多想象!

  新湖绿城·海上明珠效果图

  从长峙岛如心小镇到启东海上明珠,美好与共,初心不变。

  “一半公园一半家”的新湖绿城·海上明珠建造了大片的四季花海和湿地公园。近12公里长的内部水系廊道以太阳湖为中心,通过数条蜿蜒的水道将各个区块连接起来。无疑是对长江下游典型江南小镇的一次演绎。沿着太阳湖的主轴线,驾一尾小船,一路经过半岛游客中心、湖滨主题商街、邻里中心、五星级万豪酒店,远处的底色是斑斓的郁金香公园,江海的波涛化作和声,临水居住的意境和魅力都充分渲染进了这样一幅幅的场景里。

  郁金香公园丨渔人码头丨万豪酒店实景/效果图

  而作为理想小镇生活服务的集成者、理想小镇文化的构建者、新型城镇化和城乡文明的推动者,绿城将在海上明珠充分发挥绿城营造特色小镇、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将5G“心”服务落地园区,从业主的需求出发,从自然里汲取灵感,不断丰富和完善海边度假胜地的配套和产品内涵,力争将海上明珠打造成为全国康养文旅生活小镇的战略标杆项目,重新定义环沪文旅人居标杆、长三角文旅标准。

  新湖绿城·海上明珠效果图

  未来已来,美好可期。绿城与新湖的匠心品质交织于海上明珠,两大浙系巨头将以全力以赴的热情、孜孜不倦的求知、坚持不懈的探索、脚踏实地的实践,为家人带来更加令人期待和向往的理想生活。

  ·新湖绿城·海上明珠导览图

  免责条款:

  1.本项目推广名为“新湖绿城·海上明珠”,备案名为“海上明珠城”;预售证号为“启房预售证第2019032号”、“启房预售证第2019035号”、“启房预售证第201951号”。

  2. 本资料为要约邀请,广告图片及内容仅供参考,对项目周边环境、交通、教育、商业及其他配套设施的介绍,皆在提供相关信息,不意味着本公司对此做出了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准文件图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等协议为准。

  3. 本宣传资料中涉及的价格、折扣、付款方式等信息,因销售时间、户型楼栋、楼层、方位等不同有所差异,以实际签约信息为准;

  4. 宣传资料会根据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实际情况的进展与变化进行更新,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5. 以上为截止于2020年7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