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规定显示,北京的垃圾倒入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其中,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废弃物,应分别堆放在指定的地方交付地点。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家庭装修建筑垃圾也应该在当地指定的时间,地点分别堆放,并承担处理费用。
个人生活违反当地的垃圾管理责任鼓励人们法规。他不听劝阻,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书面警告给出。违反规定再次在50元到200元罚款。之后,个人仍然补救措施予以处罚,如果自愿的垃圾分类和其他的社区服务活动,没有行政处罚。
单位不要求把四类分类垃圾和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责令其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违反规定再次在10000到5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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