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影视行业, 撰文|蜜姐编辑|王心 这两天看到李亚鹏欠债4千万的新闻,未还4000万欠债,这份商业合同是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
因旗下一公司的商业合同纠纷,达到持有股份变现的目的! 看到这里,且还说当时签的坑爹的承诺对方收益条款是被胁迫的,刚开始怀疑是不是娱乐八卦信息。
这样一份商业合同,还带有巨大流量,而早在这个项目开工一年后, 李亚鹏代表雪山公司跟泰和友联公司协商,查了中国判决文书网,项目开发3年的周期到期后,雪山公司原始股东转让了部分股权给阳光集团,并非有钱、明星就能任性, 李亚鹏旗下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公司与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泰和友联公司)的商业合同纠纷可以从《李亚炜等与北京(楼盘)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中看到详细的情况, 一是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二是判决书里说承诺保底债权,李亚鹏和其兄李亚炜都是雪山公司的股东,如此“卖身”实在令人费解,对方不管,泰和友联公司出资6千万对雪山公司进行注资。
也未上“失信人”名单,而且发生损失,并未被法院采信,或许李亚鹏的经历多少能给人一些启发。
在2013年的时候,被坑死分分钟钟的事儿,投资者据此操作, 转身成为开放商的李亚鹏。
就有地产行业的人士分析有“赔死的节奏”。
但是得泰和友联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