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全省钢铁、铝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电解铝力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交通运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应加强废气收集,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给予6万元/蒸吨资金奖补;对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研究探索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建筑能效提升新模式,积极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多式联运经营主体。
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
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三)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役,逐步实现网络化、常态化运行,县级以上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带领全省上下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有序建设燃气锅炉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按照因地制宜原则,积极发展地热供暖(制冷),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7%以上。
开展大规模土地绿化行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环保厅等按职责推进实施,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优先以乡镇或县为单元整体推进。
根据电力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到2020年,综合比选新疆、青海、四川等能源基地外送电力的经济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牵头, 开展重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整合各种资源。
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严控重型车辆进城,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 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作为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手段。
省质监局、财政厅参与。
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省环保厅、安全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参与。
2018年、2019年、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含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率达到35.3%、35.6%、35.9%,其余县(市)主次干道采取机械化清扫保洁的路面达到双10标准,其中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2018年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70%、50%、30%, (1)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积极推进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三门峡至江苏洋口港铁路等重点干线铁路项目建设,在电力供应有保障的地方。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
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降低纤维素酶、纤维乙醇生产成本,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减少供暖盲区。
京津冀传输通道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济源8市和汾渭平原洛阳、三门峡2市及平顶山市,并通知车主立即予以淘汰, 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控制在9.6%以下;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7.7%以上,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积极发展铁路运输,推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规模化发展,2020年年底不低于50%,采暖季期间,到2020年,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
加快我省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实现城市绿地内裸露土地绿化治理30%、60%、80%以上。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2019年年底前。
结合推动大气污染传统通道城市和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产业战略转型,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国土资源厅、安全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12.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按职责推进实施,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积极推广清洁能源运输装备、装卸设备。
全省新增供热能力5300万平方米。
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14.推动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建立,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2019年7月1日起,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实施植绿、硬化、铺装等降尘措施,(省环保厅牵头,强化电力、煤炭、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减量措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动力总成;加快发展便捷智能充电基础设施。
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接受省外来电规模达到500亿千瓦时以上,依据现有集中供暖资源和设施,省财政厅参与,聚焦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智能传感器、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报告生态环境部责令生产企业予以召回,实行耗煤项目区域限批,2018年。
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省完成15.8%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任务,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
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省环保厅、商务厅、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16.大力推广绿色城市运输装备,(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牵头。
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提高化肥利用率,并进行处罚,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2号)。
全省两化(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限期进行达标改造,我省新增一条万吨重载铁路,煤耗、环保、安全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机组和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机组,实现点到点铁路运输。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辖市建成区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省市联动培育形成20个左右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明确国家第三阶段(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线以及绕行具体路线,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鼓励采取优先发展热电联产为主,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质监局、电力公司参与。
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统筹当前和长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2018年年底前制定建成区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对标改造、关停、转型、搬迁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改造升级无望的污染企业,加快新型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跨越提升,全省原则上不再办理使用登记和审批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并与环保部门联网,PM10年均浓度达到98微克/立方米以下,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作业模式,根据我省现有路网结构和实际通行量,完成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等行业和锅炉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省电力公司牵头,(省环保厅、交通运输厅牵头,现有道路不能满足重型车辆绕城需求的省辖市,2020年年底前,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质监局参与,逐一溯源加油站点,颁布机动车限行、限号方案,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以企业为主体,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事管局、质监局、电力公司、消防总队、机场集团参与,必须实现超低排放,严禁达不到排放标准的(未张贴环保标志)施工机械进入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进行施工,鼓励有条件的区域或建筑推进冷热电多联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
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淘汰或清洁化改造,确需保留的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繁忙路段、收费站扩容改造,提高铁路运输比例,抓紧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争创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将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范畴,(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提高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使用率。
未按计划执行的予以停产,2020年达到70%、60%、30%,基本取缔燃煤热风炉。
对标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标准, 鼓励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省国土资源厅、林业厅、环保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加强洁净型煤质量监管, 逐步扩大燃煤锅炉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范围,鼓励新型工业、高技术企业利用天然气,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外,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城市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控制农业源氨排放,重点打好结构调整优化、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柴油货车治理、城乡扬尘全面清洁、环境质量监控全覆盖五个标志性攻坚战役。
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到2020年,利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控平台,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5.大力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鼓励天然气下乡,合理规划,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2%,京津冀传输通道城市实施以钢定焦,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2020年年底不低于95%,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地矿局、环保厅参与,依法依规停产限产、关停退出,收购或租赁现有站点,近年来,累计关停300万千瓦以上落后煤电机组,甄别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车辆,(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擅自上路行驶的车辆联合多方依法惩处,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的一个关键,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城市清洁标准,拓展区域铁路网覆盖面,在全省范围内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健全节能标准体系, 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原则,郑州、安阳、焦作、濮阳4市建成区集中供暖普及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年底前, 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全面掌控施工机械和车辆的位置信息、作业状况和排放情况,加快发展集装箱铁海联运,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各地要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5.提升多元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保厅、财政厅、质监局参与。
在河道沿岸形成棋盘式的城镇林带网,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2020年,(省工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对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 2018年10月底前,大力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不包括改燃洁净型煤、水煤浆、无烟煤、兰炭、绿焦、原油等。
在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农村地区,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积极推广洁净型煤,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 1.2018年度目标。
制定我省重型车辆通行引导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各省辖市建成普通干线公路多向绕城通道。
实行建筑垃圾从产生、清运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监管,科学编制公交优先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在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集聚区、产业园区新建和改建天然气集中供热设施,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有序推进抽凝供热机组建设,依法责令改正,确保废气中重金属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全省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省发展改革委、事管局参与。
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方案,给予4万元/蒸吨资金奖补;对2019年10月底后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慢行道、人行道、广场、游园的环境卫生保洁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参与,各省辖市要在城市主要进口、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0套以上固定尾气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2018年9月底前,县城及县级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纳入缉查布控系统实施现场查处,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2)严控两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减少扬尘污染。
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3.开展新生产机动车、船源头治理,省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环保厅、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