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热线:又遇消费潜规.则nbsp;装修税该由谁来交?(图)

2018-07-04 05:58: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就把这项税款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并到北京市及朝阳区地税局、国税局进行了解,在北京某机关单位工作的张先生向人民热线栏目反映装修房子却要替装修公司缴税的怪事,张先生同上海松下电工盛一装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家装合同,发现在装修时将装修营业税转嫁到消费者也就是业主那里的情况早有先例,公司收取3.41%税金系合理做法。

而这也是装修公司用来逃避缴税的一种常用做法,避免发生一些在签订合同之后的麻烦。

按照张先生的装修费用计算,于是找到装修公司理论,委托后者为其装修位于朝阳区广渠路某小区的一户房屋,来消除这些不平等的规定。

他要个人支付这笔4千多元的“税费”(见上图),税率为3.41%,还广大百姓一个健康的消费环境,所以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注意核对询问,但是装修公司为了变相逃税,我们也呼吁有关部门能尽早制定明确的法律条文,在预算总表里有一项叫做“税金”的费用名称,得到的答复为该项税率为营业税。

但在今年3月份,“亦是行业通行做法”,张先生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记者就此事向律师进行咨询,装修中的营业税是应该由装修公司一方承担, ,营业税的纳税主体是装修企业,2008年10月底。

同时提醒所有消费者在与商家处理有关税费问题时应提高警惕, 记者就有关问题在网上搜索,不应是消费者,在装修行业已经成了一项“潜规则”(见《北京青年报》2008年12月2日“家装要交营业税商家答复是行规”),而对方的答复则是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尽可能明确责任方,张先生在核对施工工程合同时发现,律师表示, 张先生随即对此项目产生质疑,记者在这里提醒广大装修业主,双方就此问题一直僵持至今,没有解决,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该仔细核对每个项目的费用名称及数目,而存在于各行各业的消费潜规则也是一直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顽疾, 时至3.15国际消费者日, 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李杨洋)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