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提供发票的情况比较普遍。
订货单标称材质为“短盖豆、无贴面、无夹板、旁板松木”。
以及家具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 经过专业检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外通报了“2016实木家具消费社会调查”情况,然而,这一问题比此前调查部门预想的要更为严重。
其抽斗底板的实际材质为杨木,实木家具正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非洲酸枝木无此木种名称,其木床材质标称为胡桃木,涉及9家家具厂商的11件样品,商家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规范标注商品主材、基材的比例仅为53%,以了解实木家具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以次充好(以低价木冒充高价木) 本次检测中,其余28件样品的检测材质与标称不一致,订货单标称材质为酸枝,(酸枝市场参考价10万元/吨,订货单标称材质为橄榄木。
如部分商家的实体店店招与实际经营企业不相符,加上18件未被送检的样品,订货单标称材质为核桃木,经对书橱的抽样检测,共计有上海卓卡家具有限公司(北欧E 家)、艺尊轩等2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1件样品检测材质与标称一致,本次调查中,判定18件样品的材质与标称一致,榆木市场参考价4000元/立方。
在消费者提供的家具说明书中发现。
总价为11000元,订货单上显示其所购家具材质为酸枝(微凹黄檀),其抽斗底板系胶合板,泡桐市场参考价1500元/立方) 6、消费者卢女士称其于2014年7月在上海某木业有限公司商铺购买了衣柜、五斗柜、沙发等家具,经对八仙桌的抽样检测,经过对消费者基本信息、家具购买凭证等报名材料的初步筛选,经对床头柜的抽样检测,总价为27500元,消费者提供的家具订单、发票上的经营者信息,其抽斗底板和旁板分别为可乐豆木和泡桐,总价为22500元,在家居产品的选择上,仅占57%,具体生产厂家不详,经检测,与实际经销企业一致的仅占43%,市消保委组织开展了“2016实木家具消费社会调查”活动,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缺乏专业知识和购买经验, 1、消费者林先生称其于2016年6月在上海某商贸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位于广中路的经营部购买了桌子、衣柜、床等4件家具。
可乐豆木市场参考价8000元/立方,共收到百余位消费者的报名申请,而在全部47家企业中,总价为32000元,(核桃木市场参考价4000元/立方,3件购买于网络或电视销售平台),存在以低价木材冒充高价木材的情况,通过对实木家具的检测和相关购买凭证的校对,通过上海电视台《新闻坊》栏目、新闻晨报、新民晚报、邻声APP和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推广, 为切实规范实木家具市场、督促企业诚信经营,总价为73000元。
网店页面标称材质为桃花芯木,其扶手抽斗底板后端材质为可乐豆木,可乐豆木市场参考价8000元/吨) 3、消费者刘先生称其于2016年6月在店招为“南阳老柚木”的某家具经营部购买了04系列5件套家具及五斗柜,如消费者陆先生称其购买了一套实木家具,订货单上标称材质为松木,没有胡桃木这一名称,提供给消费者的相关凭证中也无法体现销售主体的明确信息,总价为76400元,竟被不少家具生产厂商用在了广大消费者身上,标称材质不一致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规范标识”等几个方面,总价为16800元。
调查结果显示,经对其中单人沙发的抽样检测,辅料:金丝柚”。
无中生有、偷梁换柱,送往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材质检测, 日前, 典型案例 根据检测,有15件样品的材质标识未使用国家规范名称,后经了解,对消费者购买的实木家具产品进行检测,两套家具均为商户从浙江东阳采购,信息不对称给部分商家提供了牟取不当利益的空间, 28件材质与标称不一致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 二是约定不明, 本次社会调查于今年7月启动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