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8月1 日 9 时 30 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
请于2016年7月 11 日至2016年 7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标段:长春市硅谷街道办事处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已落实, 3.3 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 2.5 采购预算:一标段:36.67万元,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2.2 供货地点:长春市硅谷街道办事处, 2.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完成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供货、安装、售后服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279(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硅谷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行政府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硅谷街道办事处,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一标段 8000元, 2.4 招标范围:一标段:办公家具采购及售后服务, 二标段: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售后服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标段8000元,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硅谷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高新区西越达路177号 联系人:马强、邹岩松 联系电话:0431-810766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滕亚男、申晓晶 电话:0431-86805171、87990285 监督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供货业绩,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售后不退,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二标段39.04万元,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2. 标段划分与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一标段:长春市硅谷街道办事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