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使用的主辅材料、加工工艺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和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等最新规定标准,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2、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2018年4月至 2018年6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5、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7、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08:30至2018年07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221.231.107.42 招标文件售价:¥305.0 元,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现对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长春路校区餐桌、床、办公家具等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5、供货及安装地点: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长春路校区校园内相关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及浴室等地点,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65.87万元,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主要采购内容为教室书柜、办公桌及座椅、宿舍上下床、储物柜、餐桌、浴柜、更衣凳等, 6、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绿色环保合格产品,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项目名称: 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长春路校区餐桌、床、办公家具等货物采购 项目编号: FNCG[2018]7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校长 项目联系电话:151951195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 地址: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校长 联系电话:151951195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徐真艳联系电话:0515-87281985、89719985 代理机构地址: 城南大厦A座601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长春路校区餐桌、床、办公家具等货物采购 2、项目概况: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长春路校区餐桌、床、办公家具等货物采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长春路校区餐桌、床、办公家具等货物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宁县实验初级中学委托。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质量保证期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