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
何加顺还进行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何加顺作最后陈述,被控受贿559万余元 何加顺受审现场 本文图均为 政已阅微信公众号 图 “政已阅”微信公号消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原标题:绍兴市委宣传部原部长何加顺受审。
当庭深刻反省、自责,数额特别巨大。
法庭宣布休庭, 庭审结束后,4月11日上午。
于2018年1月23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择期宣判,绍兴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何加顺受贿案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2010年至2013年下半年间,共计价值人民币559.099万元,被告人何加顺利用担任绍兴市委常委、绍兴县委书记、柯桥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何加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庭审中, 该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为他人谋取利益, 公诉机关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表示认罪、悔罪, ,以被告人涉嫌受贿罪,被告人何加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为他人在房产销售、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请托事项提供帮助,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