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商局对长春中东大市场等部分商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销售的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对中水嘴产品的流量、流量均匀性、标志、标识等项目,产品的水封、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等项目,产品的管精度、阀体最小壁厚、性能等项目分别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水嘴产品抽取样品49个批次,其中29个批次不合格,抽检商品不合格率为59%。目前,长春市工商局已要求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基层工商分局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并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4月9日,广东省质监局官网发布2017年广东省水嘴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水嘴产品。经检验,发现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不合格项目涉及“管螺纹精度”“冷热水标志”“流量”“表面耐腐蚀性能”“污染物析出”“流量均匀性”“用水效率等级”等7个项目。
本次被抽查的100家生产企业(10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11家(11批次),中型企业12家(12批次)、小型企业77家(77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1%、12%和77%。抽检发现14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其中,中型企业1家,不合格发现率为8.3%;小型企业13家,不合格发现率为16.9%。
目前,长春市工商局已要求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基层工商分局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并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而广东质监局也对本次抽查发现产品不合格生产企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