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产业用房租赁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的若干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拟通过23条措施稳定租金
《若干措施》拟通过增加有效供给、规范租赁行为、强化产业监管、编制租金指导价格、建立信息平台、加强市场整顿、健全保障机制等七个方面共23条措施来稳定租金,从而建立一个平稳健康的产业用房租赁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大力推进旧工业区综合整治。至2020年,全市完成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建筑面积不低于500万平方米;全市新增建设筹集创新型产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万平方米。
鼓励各区采取异地置换、产权入股等手段,促进老旧工业区连片升级、功能优化。未来三年,全市完成不少于5个、单个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公顷的工业区集中片区的连片升级改造,建设高标准产业空间。
产业用房原则上不得转租
根据措施,将规范产业用房租赁交易行为,并实施产业用房租赁公示制度。制订全市统一的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产业用房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推行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逐步实施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制度。
稳定产业用房租赁期限,鼓励签订产业用房长期租赁合同。规范专业化租赁运营行为,规范用水用电、公摊面积、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措施。
除土地供应合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和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约定外,产业用房原则上不得转租、分租;经约定或批准可以转租的,产业用房应当按相关规定出租,受转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租金指导价应每年更新
为加强租金指导,稳定租赁价格,措施提出,由市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开展租金跟踪调查,建立健全租金调查体系和租金指数系统,根据市场租金水平、配套条件等因素,编制全市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每年予以更新并向社会发布。
对于租金高出最近年度发布的指导价格15%的,市、区产业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介入,经核实后可对出租人采取约谈等措施。
此次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6月6日,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921室,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dcyc@zjj.sz.gov.cn。
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