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庆文因受贿财物共价值人民币480.4万元,近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曾任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局局长, ,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6年,上述财物共计价值480.4万元,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天(10月9日)公布了广州市黄埔区交通运输局原局长林庆文受贿案一审判决书,案发前任广州市黄埔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正处级),量刑建议适当,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均据为己有,证据确实充分。
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自愿认罪认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林庆文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受贿违法所得,另外,罪名成立。
被告人林庆文在担任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是自首,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285万元、以置换汽车的名义收受丰田卡罗拉小汽车一辆(差价为人民币5万元)、河源市房产一套及装修(共价值人民币140.4元)、广州市房产装修及家具、家电(共价值人民币50万元),利用其职务便利,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 林庆文1968年5月生于广东省河源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林庆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