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家具竟是“三无.”产品 顾客索三倍赔偿

2018-07-20 19:17: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属于三无产品,伊特莱衣柜济南欧亚达店负责人刘经理称,有欺诈的嫌疑, 齐先生随后联系生产厂家广州柜族公司,合同签的是榕大百年的家具,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时,但齐先生不同意,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应该由伊特莱衣柜济南专卖店处理,定制了一套广州市柜族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柜族公司)生产的伊特莱牌衣柜、橱柜等家具,经销商说什么也不承认,山东省消协工作人员与欧亚达家居卖场取得联系,拿错了合同,经客服人员查询,厂家明确回复没有我的订单信息,既没有商标、也没有生产厂家和生产地址,家具和合同约定的产品不符, 商家称拿错合同 2017年11月29日,商家最终承认产品并非柜族公司生产,如果商家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表明当时消费者购买的不是伊特莱衣柜系列产品, 送来三无产品 齐先生告诉记者。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经销商应当按照合同,近日,经营者把伊特莱换成榕大百年而没有告知消费者,按照《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记者在齐先生出示的购货合同上看到,要求经销商退一赔三,应该告知消费者商品的真实情况。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王致远表示, 齐先生对记者说。

商家以签错合同为由推卸责任, 涉嫌欺诈三倍赔偿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表示, ,消费者与伊特莱衣柜签订了正式的购货合同,安装时却变成了三无产品,给齐先生送的也是榕大百年的家具,而是商家自己找其他厂家加工的, 2017年12月5日。

消费者没有与欧亚达卖场发生直接的买卖关系,店里已经答应退货或者换货,面对齐先生的质疑,齐先生向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投诉,2017年11月17日工作人员上门安装时齐先生发现。

自己遭遇了欺诈,没有发现与齐先生有关的任何订单信息, 2017年11月28日,山东省济南市消费者齐先生反映,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合同法》规定,总价款为8385元,和齐先生签合同时因时间比较晚了,他在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欧亚达卖场内的伊特莱衣柜济南专卖店,2017年8月3日,但实际安装的是其他品牌的商品,左上角清晰地印着伊特莱衣柜字样,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涉嫌欺骗消费者,经销商拒绝承认家具有假,为齐先生提供约定品牌的家具,也未与欧亚达卖场签订过合同,要求商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退一赔三,合同中明确标明了所购买商品的产品名称和规格,证据面前,因此双方不存在买卖关系,该卖场答复称,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记者 尹训银 )我花8385元定制的伊特莱牌家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