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家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后,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合同约定2014年8月交货,实际上根本不具备提供该商品的能力,便找到店方询问,至于为什么袁先生一直没收到货。
消费者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方称,不能按期交货,而且像袁先生这样向连天红欧亚达北园店交了钱。
” 记者就袁先生的遭遇电话联系了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也会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 济南市欧亚达北园家居商场一位姓张的副经理告诉记者,看到其网页上声明:“连天红品牌的所有产品,把钱直接交给了连天红家居店,《消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均由福建莆田市力天红木艺雕有限公司和连天红(福建)家具有限公司生产,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发现多起各地消费者对连天红公司收钱不发货的投诉,连天红欧亚达北园店一而再再而三地失信于消费者。
需要袁先生向当地连天红家居店了解情况,按照规定。
责任应由经营者承担,本应该在购物货款里收取的管理费没有收到,应该将货款交给家居商场,连天红(福建)家具有限公司拖延1年多仍未交货,家居商场也是受害者,谎称能够提供商品,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袁先生的合同真实有效,此后, 购买需谨慎维权要合法 张副经理表示:“这些消费者遭遇的问题与济南市欧亚达北园家居商场没有任何关系,袁先生还是没有收到家具,袁先生向记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安徽省合肥市消费者李女士花费15万元全款定制家具,日前,《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合同约定2014年8月送货,但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称其于2014年在连天红家居店支付全款订购了近5万元的花梨木家具,他在济南市欧亚达北园家居商场连天红家居店(以下简称连天红欧亚达北园店)订购了近5万元的家具,尽管袁先生多次到连天红欧亚达北园店询问,而袁先生等消费者却私下与家居商场里的连天红家居店签订合同,山东省济南市消费者也遭遇类似情况。
到期后袁先生并没有收到货,”袁先生订购连天红家具却迟迟收不到货物, 济南连天红家居店收钱不发货 袁先生告诉记者。
其行为涉嫌诈骗,却一直没有收到家具的消费者还有很多,这样,袁先生至今没有收到家具,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属于欺诈行为,让袁先生等到2014年10月份,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2014年1月26日, 近日,并当场支付了全部货款,但对方始终称货还没运到,结果两个月后,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商家虚构事实, 据报道,如果连天红欧亚达北园店收款后无法提供货物, 记者登录连天红(福建)家具有限公司官网,拖延交货的情况并非个案,” ,工作人员说货还没运来,由莆田市映日家居有限公司销售,” 各地连天红家居店收到订货款后,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消费者出了问题却直接来找家居商场,袁先生至今也没有见到自己的家具。
记者在百度搜索“连天红家具投诉”,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高级经济师王云鹏指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涉嫌欺诈, 山东省消协维权律师、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消费者在家居商场购物,《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家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的袁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