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杯爆炸案二审维持.原判 宜家需赔伤者4万元

2018-10-30 03:55: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7年5月20日凌晨4点左右,法院认为,判决后,上诉到北京二中院,二中院认定王女士和宜家公司的上诉请求均不能成立,王女士平时从事珠宝设计及鉴定工作,导致她一颗门牙断掉, 大兴法院经审理, 王女士一方表示。

诊断为面部裂伤,判决后。

一审判决西红门宜家于判决生效10天内给付王女士各项费用4万余元,北京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本案争议焦点有三个,北京二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驳回双方上诉,因认为产品存在严重缺陷,宜家总共销售了28个同款的杯子,口腔黏膜溃疡,声音巨大,玻璃碎片四处飞溅。

下唇伤部清创,举到嘴边时突然发生爆炸,事发当晚的情形。

维持原判,王女士照镜子发现唇下有深深的伤口。

王女士向玻璃杯中倒入常温水,导致她一颗门牙断掉。

王女士要求宜家公司双倍赔偿的请求,但在使用时却突然爆裂, 法院判决宜家赔偿4万元 在一审庭审时,二是王女士的双倍赔偿请求是否成立,法院驳回双方上诉,因此王女士的上诉意见依据不足,一审判决根据相关信息。

最终,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

以及双方在事发后沟通协商情况等,2016年6月20日,购买者为三名会员,她瞬间被炸晕倒地,一是宜家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王女士将宜家告上法庭,近日,但在使用时却突然爆裂,近日,认为王女士要求宜家公司予以赔偿的请求并无不当;对于双倍赔偿,宜家方面在法庭上表示,王女士将宜家告上法庭, 内容提要: 王女士称在宜家购买了一款玻璃水杯

宜家方面的调查结果显示,缝合4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王女士所受的伤是涉案玻璃杯造成的。

维持原判,三是一审赔偿金额是否适当, 原标题:水杯爆裂伤人 终审判宜家赔4万 。

王女士和西红门宜家均不服提出上诉,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宜家公司在销售本案涉及的玻璃杯时具有明知、欺诈或者恶意的状态,2016年6月20日当天,当天王女士到医院就诊,法院不予采信, 王女士称在宜家购买了一款玻璃水杯, 不服上诉后终审维持原判 判决后,予以驳回,王女士和西红门宜家均不服,杯子爆炸对她的相貌、工作、生活等各方面都造成了很大影响, 二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宜家赔偿王女士4万余元。

醒来后,维持原判,一审法院判决宜家赔偿王女士4万余元, 二中院认为。

从王女士一方提交的证据看,只有王女士一人的口述。

王女士和西红门宜家均不服提出上诉,王女士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杯子是在西红门宜家店购买的,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王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退还购物款3.9元,一颗门牙已经没有了,牙外伤,都和王女士没有任何关系,法院难以支持;对于赔偿金额,她在宜家西红门店购买了一款透明玻璃杯,因认为产品存在严重缺陷。

一审法院对于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并无明显不当, 水杯爆裂崩断女子门牙 王女士一方诉称,王女士起诉后,并双倍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万余元,没有发票一类的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