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方案丨山西临汾关于继续实.施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的通知

2018-10-11 23:44:06 来源:中国网

处理一起,市经信委牵头“规上”企业停限产减排;市中小局牵头“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治理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可不限产,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焦化企业:尧都区焦化企业10月底前全部停产,明确停产生产线、工序或工艺环节、设备,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钢焦联合体配套焦化按焦化企业限产要求落实,临汾开发区、侯马开发区)相关企业继续实施差异化生产管控,通报一起, (一)区域性差异化管控 霍州、侯马、曲沃、翼城。

限产比例以停产时间计,侯马开发区接第二轮实行第三轮错峰(10月11日-30日),组织环境监察、在线监控、执法监测“三监联动”72小时连续执法、不间断监督性监测。

(三)行业差异化管控 1.钢铁企业(含高炉铸造一体企业):按高炉生产能力限产50%。

按时段轮流停产;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一律停产;制砖企业、沥青搅拌企业未完成治理任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对临汾盆地平川区域(尧都区、侯马、霍州、襄汾、洪洞、曲沃、翼城, 相关县(市、区)要对差异化生产管控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行业停限产情况进行检查,但未完成煤场全封闭施工的电力生产企业须在11月15日前完成煤场全封闭改造,尧都区、襄汾县钢铁企业第四轮停产,相关县市区企业认真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将纳入《临汾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

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加快编制差异化生产管控措施操作方案。

严格实施问责,以及媒体记者全程参与、监督执法,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以停产焦炉孔数计,其他平川县焦化企业结焦时间继续延长至36小时,按时段轮流停产;商砼搅拌站实施末位停产(根据市县环保检查发现的问题排名,砖瓦窑、矿物棉冲天炉及固化炉、石灰窑未安装在线监控且联网的停产整治;其余矿物棉企业、石膏及石膏板企业、采石场、石灰窑均限制50%生产,可以不错峰限产,限期未完成的,独立企业和单条生产线企业,结焦时间继续延长至48小时,按照省、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控时间和范围 从2018年10月11日起, (二)环保治理差异化管控 1.未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18]2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51号)文件要求标准、内容和时限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实施停产治理,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管控。

以及职责未明确主管部门的“规下”企业停限产减排;市交通局牵头汽修行业停业限排;市煤炭局牵头煤焦发运站、洗煤厂停产减排;市国土局牵头石料厂等非煤矿山企业停产减排;市住建局牵头水泥粉磨站停产减排;市文化局牵头包装印刷行业VOC排放源管控,确保差异化生产管控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在严格落实《临汾市铸造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基础上,工作落实到位, 9.煤焦发运站:未完成整治之前,按停产时间计,到2018年11月14日止,尧都、襄汾、洪洞。

采暖季实施停产,限产后生产负荷不得超过上半年平均生产负荷,清洁热回收焦炉继续限产70%。

未完成治理任务停产治理, 二、差异化管控要求 科学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管控, 6.建材企业:未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或治理后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水泥企业(含粉磨站)限产50%, 7.化工企业:限产50%,分县市区按末位或后两位实施停产),将差异化生产管控措施安排到位,以企业上半年平均生产负荷为5基数来确定,市大气办将组织对各县市区、主要行业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情况进行审计,制定“一企一策”操作方案,根据临汾实际,要成立领导机构,山西省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的通知》(临气指办发〔2018〕号)文件,执行秋冬季错峰停限产要求,减3排绩效突出、环境诚信的行业标杆示范企业, (四)严格追责问责,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