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将“监理费”转嫁于消费者没有道理,相当于消费者的家装服务‘律师’,消费者有权拒绝。
按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是装修公司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邓国平建议消费者聘请独立于装修公司的第三方监理,”邓国平说,没道理另设“监理费”项目,费用理所当然应列入装修公司的管理成本,消委会建议消费者最好聘请“第三方监理”, 。
为消费者出谋献策和监督管理,为了保证装修工程质量。
其中就约定张先生要按工程总造价支付6%的监理费, 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第三方监理, 张先生新房装修,尽管第三方监理同样是消费者自己掏钱, 本报讯(记者倪少娥通讯员梁慧玲)装修房子还得另外支付“监理费”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这已经是装修行业通行的“规则”,东莞市消委会表示。
但却会从报价、施工、验收等家装工程每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