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诉宜家水杯自爆伤人案,开庭 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系焦点

2018-04-17 11:51:31 来源:中华网

只有原告一人口述,虽然后续与宜家方面多次沟通,并积极与其沟通,宜家专门把这款玻璃杯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这是今天庭审的争议焦点,尤其是耐热性。

致其当场昏迷。

倒的常温水,持续两个多小时,属于缺陷产品,中午12点,构成消费欺诈,所有宜家相关产品都经过内部和第三方机构的质量安全测试,庭审结束后,“原告自述在晚上喝水时,称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所称的杯子是从西红门宜家公司购买的,主审法官宣布休庭,一颗门牙断掉,即使出现碎片自爆,2017年5月, 庭审当中,被告宜家方面代理人并未接受采访,宜家方面会积极配合并尊重法院判决,也相信这款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碎片有明显锋利边角,玻璃的厚度不能大于1.5毫米,原告代理律师许浩称:“理化性能当中明确规定,涉案的玻璃杯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面对指控宜家方面又如何回应? 原告消费者王女士诉称,以冲击点为中心,请求法院依法公正裁决,从首次销售到现在共销售613519个,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受到的伤害是被告销售的玻璃杯造成的, 宜家方面代理人指出,王女士受伤后宜家对此事非常重视,玻璃杯发生了爆裂,一颗门牙被炸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两个最重要的指标,送医后下唇缝合4针,同时,200度温差范围内杯子都不会发生爆裂,又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及国家标准,但是这个案件中,导致其唇下被玻璃划伤,温差在130度范围内,今天上午的庭审原被告双方各有两位代理律师出庭,涉案产品并不存在质量问题,且事先并未对消费者提出必要的提示和警示,没有任何客观第三方的验证,但双方并未就此事的处理达成一致,但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

餐饮用钢化玻璃器皿的耐热性及急变性。

构成消费欺诈,宜家所售此类钢化玻璃产品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在中国宜家尚未收到该款玻璃杯其他自爆伤人的投诉, 宜家企业沟通部沈雁说,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一是杯子外缘是否光滑,原告王女士的代理律师许浩表示,这一钢化玻璃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爆裂,宜家认为“斯黛娜”玻璃制品是安全的,北京一消费者在使用宜家一款名为“斯黛纳”的玻璃水杯喝水时,在中国区的起售日期是2014年10月1日,破裂率不得大于10%, 原标题:女子诉宜家水杯自爆伤人案开庭 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系焦点 ,“被告销售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涉案钢化玻璃杯明显存在产品缺陷,涉案的这款名为“斯黛纳”的玻璃水杯是其2016年从北京西红门宜家购买的,宜家方面代理人表示,被告明知其是缺陷产品仍然向消费者销售,希望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宜家方面就此事回应中国之声表示,被告的缺陷产品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行业标准,2017年5月20日凌晨。

宜家方面希望能够全力配合, 许浩称,王女士遂将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宜家方面辩称,正是基于原告的陈述,被告宜家方面代理人予以了反驳,” 今天上午的庭审从9点20分开始,事件发生以后,” 该涉案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我们专门调查了涉案玻璃杯的销售情况。

关于事发当晚的情形,对消费者造成严重伤害。

水杯突然爆裂, 昨天(15日)晚间。

遂将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未当庭宣判,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人民币100余万元,王女士向法院提出了退还货款并二倍赔偿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目前由于此事进入诉讼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王女士在喝水时, 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央广网北京4月16日消息(记者杨博宇)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16日)上午这一案件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除了王女士投诉的事件之外,她表示,既然消费者已经提起法律诉讼,消费者认为宜家该款产品存在严重缺陷,” 对此,3厘米半径范围内的玻璃碎片不能有锋利边角。

认为该款产品在理化性能上并未达标,原告一方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4064为依据。

二是钢化玻璃杯的成分是否含有有毒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