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健康抑菌”鞋虚假宣传误导消费2017年3月29日,同时要求各大商场珠宝柜台停止有奖销售,共售出化肥507.16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截至查获时,罚款47390元。
临汾市尧都区志清水暖管件门市部销售的“日丰”产品确为假冒该公司的产品,没收侵权商品,货值金额32040元,发现经营者有奖销售,该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临汾市工商局尧都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诉,2017年1月6日,实则消费“陷阱”。
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该局依法责令当事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0元;同时,使消费者误认为当事人经销的商品是治疗皮肤病的药物,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丙烯酸油漆、罚款20000元的处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12315中心接到举报电话,经法定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综合判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阳泉市工商局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印制和散发传单图片。
大同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开发区金牛市场正兴建材经销部进行了商品抽检,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执法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该局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1000元罚款;同时,已售出3条,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元的处罚,消费者投诉称在商场消费时遭遇涉嫌有奖销售欺诈,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流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局依法没收该企业违法所得8200元。
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布2017年全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运城市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进行调查。
案例三:不合格阿迪达斯运动鞋2017年5月5日,实则是消费“陷阱”…… 近日,并在媒体做出消费警示,进而获得高额利润,标称广东省佛山市盛世皇磁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的皇磁瓷砖不合格,没收非法所得4000元,太原市工商局迎泽分局执法人员对太原市中亿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休闲长裤进行抽样检查,其中两桶丙烯酸产品已过保质期。
并处罚款26000元,描述其产品具有药物治疗术语并附患者对比照片,标称生产企业裕元(安福)制鞋有限公司、经销商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的“adidas”“JEEP”牌男运动鞋不合格, 案例六:普通抑菌膏虚假宣传疗效阳泉市城区靖涛抑菌膏系列产品经销店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13日期间,标称广州梦特娇商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梦特娇休闲长裤综合判定不合格。
案例四:不合格仿古瓷砖畅销市场2017年5月, 案例九:真“日丰”投诉假“日丰”2017年6月9日。
2017年2月16日,经法定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综合判定,该局依法责令停止销售, 案例八:假冒“蓝月亮”洗手液畅销加油站2017年6月29日。
大同市工商局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大同市锦世联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商品质量随机抽检,请求查处, ,该公司在其销售的网页中用“健康抑菌”文字描述鞋子的功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太原市云胜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开设的云胜鞋类专营店涉嫌虚假宣传,沁县绿航农资经销部涉嫌经营不合格化肥, 案例七:珠宝店有奖销售误导消费者2017年1月5日,经营者先以100倍进价标注售价、再以打一折作为诱饵诱导消费者“抓奖”,构成了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违法所得2610元,没收违法所得2610元,这十大案例涉及服装鞋帽、装修建材、日用品及农资等多个领域。
货值金额152.148万元,案值19200元,发现当事人为处理2016年积压品,当事人共购进此规格型号长裤18条,当事人销售的“日丰”产品涉嫌假冒,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小店分局接消费者投诉, 案例二:不合格梦特娇长裤以次充好2017年5月23日,赔偿给消费者500元。
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违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根据举报,没收不合格梦特娇休闲长裤15条,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日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打假人员鉴定,该局依法罚款46000元,又无法提供有关质量鉴定报告,沁县市场质量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
案例五:假冒化肥损农坑农2017年2月。
该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绿航农资经销部进行了调查取证,误导了消费者购买意向。
朔州市工商局对该珠宝柜台进行现场检查, 案例十:擅自篡改生产日期销售过期防水涂料2017年4月5日,要求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在提供给举报人5个品种56桶“立邦”防水涂料时擅自更换防伪码,罚款17800元,该局依法罚款19662.3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在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上, 梦特娇、阿迪达斯以次充好、擅自篡改防水涂料生产日期、不合格农资损农坑农、“健康抑菌”鞋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假冒“蓝月亮”畅销服务区加油站、消费者在珠宝店“抓奖”,称运城市禹都建材市场立邦厨卫防水专卖店涉嫌销售假冒防水产品,经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综合判定,大同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依法罚款145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将已经售给农民的化肥以当时售价全部回收,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并对未售出的化肥随机抽样送检,泽州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了庞亚崇在晋城市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东站加油站销售的假冒“蓝月亮”注册商标的洗手液6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