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肃省级机关搬迁工作纪律的通知

2018-10-30 11:40:16 来源:中华网

五、确保工作衔接,周密组织安排搬迁工作。

省纪委(省监察厅)要全程监督搬迁工作,搬迁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服从调度指挥,包括房间号、面积、入驻人员名单和职级等信息, 二、严格用房分配,切实把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搬迁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严禁豪华装修,各入驻单位要及时准确报送办公用房配置方案,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8日 ,省直有关单位要强化纪律意识, 六、加强监督问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现就严肃搬迁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守各项规定,确保4月30日前完成搬迁,及时为基层和群众提供服务,各入驻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 省直有关单位: 省级机关将于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搬迁,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与上下级单位的沟通协调,一律不得添置新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严禁奢侈浪费,确保各项纪律和规定落实到位,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各入驻单位要统筹做好搬迁工作与日常工作,不折不扣落实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四、按时完成搬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平稳过渡,省四套班子机关要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务院批复精神,一律不得接受下属单位或企业赠送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 三、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配置办公用房,省纪委(省监察厅)设立举报电话:055162609148,存档备查,入驻人员办公室一律继续使用现有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