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搬迁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省纪委(省监察厅)设立举报电话:0551—62609148,入驻人员办公室一律继续使用现有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
各入驻单位要及时准确报送办公用房配置方案,一律不得添置新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周密组织安排搬迁工作,包括房间号、面积、入驻人员名单和职级等信息。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严肃搬迁纪律并公布举报电话,确保4月30日前完成搬迁, 通知要求。
严禁豪华装修, 搬迁工作将加强监督问责。
搬迁过程中将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奢侈浪费,服从调度指挥,各入驻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一律不得接受下属单位或企业赠送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搬迁工作要严格用房分配,存档备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省纪委(省监察厅)全程监督搬迁工作,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配置办公用房, 安徽省级机关将于4月1日至4月30日搬迁, ,一律不得添置新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