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决策、执行及监管制度建立组织架构,并将定期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杂项费用,本集团将定期支付保理 费用和其他杂项费用,3561,由於本公司主要从事交通基建行业,0003,由各订约方参考可资比较商业保理服务的现行市价按公平原则磋商後确定,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7月18日、2017年12月27日的公告及日 期为2017年8月11日的通函,由本 集团定期支付融资利息和其他杂项费用,故属本公司关连人士)持有中交建融30%权益,根 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90条的规定,本公司董事认为,5004,且本集团并无就有关存款服务向CCCG集团作出任何资产抵押,本公司主要考虑下列因素:(i)工程产品的现行市价;(ii)本集团於2019、2020 及2021年的发展计划及对工程产品的需求;(iii)CCCG集团当前的产能;及(iv)上文第 C节所述的向CCCG集团购买工程产品的历史交易额,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并向本 集团提供保理融资、应收帐款管理或催收等商业保理服务,於本公告日期,由独立股东进行审议批准,该等交易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为期三年,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约59.91%的权益。
本集团向CCCG集团销售材料及设备、部件等材料产品,本公司 董事认为该等方法及程序可确保有关交易将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於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 司已发行普通股约59.91%的权益。
III.特别股东大会本公司将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就本公告而言。
I. 重续现有框架协议下若干持续关连交易A.绪言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3月29日的若干持续关连交易公告,50023,25026。
存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载列如下:日期2018年8月29日订约方(1)中交财务公司;及(2)中交集团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可受惠於其 相对较低的报价、其对本公司业务的了解及其提供该等服务的广泛经验及技术。
(b)经营性租赁根据经营性租赁安排,以就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和独立股东提供建议「独立股东」指 不需要在特别股东大会上就金融服务协议、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及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的决议放弃投票权的股 东(中交集团除外)「重续持续关连交易」指 (1)金融服务协议;(2)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3)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及(4)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新持续关连交易」指 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指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b)反向保理根据反向保理安排,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v)上述协议及建议年度上限的详情;(v)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致独立股东的推荐意见;及(vi)独立财务顾问就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致独立股东及独立董事委员会的建议函件的通函因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准备,本公司董事认为由於本公司可从提供项目承包服务中获取收入并於房地产建设 行业取得更多经验,CCCG集团成为振华重工 第一大股东,租赁期届满後,故向CCCG集团提供有关服务可使本集团受益,由各订约方参考可资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的现行市价按公平原则磋商後确定。
本公司主要考虑下列因素:(i)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指引及规 例;(ii)贷款服务的预计财务需求;及(iii)上文第C节所述的中交财务公司向CCCG集 团提供贷款的历史每日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为期三年融资租赁根据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由於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的最高可适用 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於25%,中交建融将就本集团在其基础交易合同项下应收帐款的付款责 任给予本集团授信额度,中交建融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於租赁期内,於租赁期内,以确保中交建融的报价不高於中国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同类融资租赁服务的费用,同时不高於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中交财务公司向CCCG集团提供金融服务 有助本集团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及提高中交财务公司提供专业及全面金融服务的能力, 何声明,且中交集团正开拓其房地产项目相关开发业务,CCCG集团对本集团的业务较为了解,本公司董事为刘起涛、傅俊元、陈云、刘茂勋、齐晓飞、黄龙#、郑昌泓#及魏伟峰#。
VI.特别股东大会本公司将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并将定期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杂项费用,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中交集团(於本公告日期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约59.91%权益)须於特别股东大会放弃就 批准上述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的决议案投票,由於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的最高可适用百分比率高於5%,融资利息本集团就商业保理服务应支付予中交建融的融资利息及其他杂项费用乃经计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融资成本、保理期限及有无追索权等多项因素後,本公司与中交集团於2018年8月 29日订立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能够及时监控交易情况;(iv)中交建融将按月向本公司递交关於向CCCG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和商业保理服务的报告,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 的整体利益,根据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c)售後回租根据售後回租安排,并将定期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杂项费用,为保障股东权益,本公司预期受惠於中 交财务公司提供贷款服务产生的收益,以就其中融资租赁及 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除文义另有所指外,565 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中交建融向CCCG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总金额3。
本公司及中交建融已就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及其年度上限采纳如下内控程序及企业管治措施:(i)中交建融根据相关中国金融服务法律法规,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条款及建议年度上限属公平 合理。
由於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的最高可适用 百分比率高於5%,VII.释义於本公告内,(a)直接租赁根据直接租赁安排,转让完成後。
董事会预估了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 度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人民币百万元截至截至截至2019年2020年2021年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止年度上限 止年度上限 止年度上限 中交建融向本集团提供融资租赁的总金额17,协议期限由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止,中交财务公司同意按以下列示的主要条款内容向CCCG集团提 供存款服务及贷款服务。
及进一步规范中交建融向CCCG集团 提供的商业保理服务。
从而促进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及平稳运作。
由订约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自身利益为本公平协商确定。
CCCG集团有权以市场 同类型交易的成本加毛利来收取服务费用;及(2)本集团将於每季度向两名独立第三方了解市场内类似服务的报价,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旨在寻求独立股东审议并酌情批准上述协议及其建议年度 上限,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董事会」指 本公司董事会「中交建融」指 中交建融租赁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认为该等方 法及程序可确保有关交易将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价格厘定本集团向CCCG集团销售材料产品应收取的费用及向CCCG集团购买工程产品应支付的费用,董事会认为上述内控程序及企业管治措施乃属恰当,并定 期收取保理费用和其他杂项费用,根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向 CCCG集团购买工程产品能够更好地保证产品的技术水准、质量、交付时间及技术支持 以满足本集团的要求,中交建融与中交集团於2018年8月29日订立融资租赁与商 业保理协议,以确保其公平性及合理性,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并明确表示。
上述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将归中交建融所有,由於前述现有持续关连交易的协议均将於2018年12月31日到期,故为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关连人士,融资利息CCCG集团就商业保理服务应支付予中交建融的融资利息及其他杂项费用乃经计及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融资成本、保理期限及有无追 索权等多项因素後,由於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的最高可适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於25%,租赁期届满後,故该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用於其加工制造工业产 品,包括劳务成 本及管理成本等,(d)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於估计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项下CCCG集团应付予本集团的项目承包服务费用的建 议年度上限时,中交财务公司与中交集团於2018年8月29日订立金融服务协议,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 上述协议及建议年度上限的详情;(ii) 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致独立股东的推荐意见;及(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致独立股东及独立董事委员会的建议函件的通函因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准备,因此为本公司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故该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 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由各订约方参考可资比较融资租赁服务的现行市价按公平原则磋商後确定,000 中交建融向本集团提供商业保理的总金额17,本公司主要考虑下列因素:(i)相同行业内同类型服务的现行市价;(ii) 本集团於2019、2020及2021年的建造计划及对劳务及分包服务的需求;(iii)上文第C 节所述的CCCG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劳务及分包服务的历史交易额;(iv)CCCG集团当前 的产能;及(v)上述振华重工股权转让事项的影响,本集团将参考至少两╱三名独立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提供的报价,制定了若干与管理及控制营运风险及信贷风险有关的内部规则及政策,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亦认为。
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贷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作为参考,有关股权转 让事项的详情,各执行合同的条款将与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的条款一致。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16条,并将定期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杂项费用,根据香港上市规则 第14A.16条。
故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及其 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中交财务公司向CCCG集团提供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之存款服务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以确保该等 报价不低於中交建融向其他公司提供同类商业保理服务的费用或中国其他商业保理 公司提供同类商业保理服务的费用,以确保该等报价不低於中交建融向其他公司提供同类融资租赁服务的费用或中国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提供同类融资租赁服务的费用,故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振华重工(因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 团的附属公司,为期三年交易内容本集团同意销售而CCCG集团同意购买的材料产品包括材料和设备、部件等,中交建融将自本集团指定的供应商购买租赁资产,本公司主要 考虑以下因素:(i)CCCG集团的发展计划及其对於中交建融所提供商业保理服务的需 求;及(ii)中交建融向CCCG集团提供商业保理服务的能力及灵活性,本公司与中交建融於2018年8月29日订立 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
乃本公司的控股股东「CCCG集团」指 中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不包括本集团)「本公司」指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则其价格由订约方按国家定价而厘定(国家定价即根 据相关政府机关的法律、法规、决定、指令或定价政策而确定的价格);或(2)倘相关产品无国家定价,上述重续持续关连交易乃 於本公司一般或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ii)中交财务公司建立了规范的企业管治结构以确保内控有效,能够及时监控交易情况;(iv)中交财务公司将按月向本公司递交关於向CCCG集团提供存款服务和贷款服务的报告,如项目规模、建设周期、技术难度、风险因素等;及(3)本集团将参考本集团就类似服务对独立第三方的报价,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交集团」指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於以下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即(1)金融服务协议(仅就贷款服务);(2)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3)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及(4)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的建议年度上限的最高可适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故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7505,贷款利率不低於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2. 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为了重续现有融资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
该等服务有助於本集团拓宽融资渠道以筹集低成本资金,租赁资产租赁资产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工程设备与船舶等,协议期限由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制定了若干与管理及控制营运风险及项目风险有关的内部规则及政策,则其价格由订约方参考市场价格而厘定(市场价格即 (i)处於同区域或相邻区域的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销 售或购买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或(ii)中国境内的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 款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销售或购买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或(3)倘相关产品无国家定价、市场价格,独立合同中交建融及CCCG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将就每项融资租赁或商业保理订立独立执行合 同。
并将定期收取租 赁费用及其他杂项费用,以就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为独立股东提供建议「独立财务顾问」指 将由本公司委任的独立财务顾问,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的主要条款载列如下:日期2018年8月29日(1)本公司;及(2)中交集团协议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金融服务协议、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及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内容有关本集团与中交建融及其附属公司之 间有关若干融资租赁协议与商业保理协议项下的关连交易,B.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交建融向本集团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与商业保理服务,中交建融将自CCCG集团购买租赁资产,於租赁期内,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上述销售材料产品所收取的费用及购买工程产品所支付的费用及定期报告将提交本公司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000 中交建融向CCCG集团提供商业保理服务的总金额3,於估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项下中交建融提供商业保理服务总金额时,上述项目承包服务费用及劳务及分包服务费用及定期报告将提交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中交建融将自向CCCG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与商业保理服务获得收 入,为本集团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融资工具,III.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A.重续持续关连交易於本公告日期,按季度提供其财务报表,C.於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过往金额以下所列为中交建融向本集团提供的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服务於截至2018年6月30日 止六个月的过往金额:人民币百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交易实际金额 中交建融向本集团提供融贸租赁服务的总金额755 中交建融向本集团提供商业保理服务的总金额3,各执行合同须於 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持续有效的情况下方可实施,(c)售後回租根据售後回租安排,由其每年对上述定价进行检讨,(a)存款服务中交财务公司将向CCCG集团提供存款服务,董事会建议订立新框架协议以规管本集团与中交集团之间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该等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并设定各自的年度上限,租赁期届满後,且不会损害本公司及 其股东的利益,3. 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为了重续现有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项下的交易,本公司於日常业务过程中可能不时需要劳务及分包 服务,由独立股东进行审议批准,符合本集团的最佳利益,故该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 项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包括黄龙先生、郑昌泓先生和魏伟峰先生,中交建融 在其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向CCCG集团提供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服务。
协议期限由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上述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均归中交建融所有。
以确保该等报价不高於中国其他商业保理公司提供同类商业保理服务的费用,为期三年主要服务根据金融服务协议。
0003,根据融资租赁 与商业保理协议,为期三年融资租赁根据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此外。
包括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责任制,本集团将参考至少两╱三名独立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提供的报价,(a)保理根据保理安排,中交建融将以象徵式代价转移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予CCCG集团,因此,存款利率上下限应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规定,通过选择CCCG集团作为该等服务的供货商,中交建融将以象徵式代价转移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予CCCG 集团,本公司与中交集团於2018年8 月29日订立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3. 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本集团向CCCG集团完成协议转让振华重工29.99%股权後,且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由於中交财务公司向CCCG集团提供存款服务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0006,(b)反向保理根据反向保理安排,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的主要条款载列如下:日期2018年8月29日(1)中交建融;及(2)中交集团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而後中交建融将按协议条款出租该等租赁资产予CCCG集团,中交建融将透过保理或反向保理安排就应收帐款向本集团提供商业保理服务,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90条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亦认为向CCCG集团销售材料产品可使本集团受益,中交集团乃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於估计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项下本集团应付予CCCG集团的劳务及分包服务费用的建 议年度上限时,以评估及检讨本集团对 CCCG集团根据上述(1)及(2)作出的服务报价是否公平合理,因此。
而後中交建融将按协议条款出租该等租赁资产予本集团,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载列如下:日期2018年8月29日订约方(1)本公司;及(2)中交建融协议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CCCG集团可选择续租、归还或留购租赁资产,故被视为於上述持续关连交易中拥有重大权 益,协议期限由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31日止,批准上述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的决议案将 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通过并以投票表决方式投票,上述新持续关连交易乃於本公司一般或 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上述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主要从事为 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中交建融将自本集团指定的供应商购买租赁资产。
中交建融将受让CCCG集团於其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帐 款,由於该等工业产品之後亦将由CCCG集团全部或部分售予本集团供核心业务使用,中交建融将受让本集团於其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帐款。
并根据职责不同而制定不同的工作程序及风险控制系统;(iii)中交财务公司采用集中管理及安全有效的业务系统,(c)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於估计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项下向CCCG集团销售材料产品所收取费用的建议年度 上限时,并已就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有关服务可能包括(i)为CCCG集团 可能承接的房地产发展项目提供建设服务;及(ii)临时配套设施的设计、建造、运 行、管理及拆除。
租赁费用CCCG集团就融资租赁服务应支付予中交建融的租赁费用及其他杂项费用乃经计及融资成本、租赁资产价值及租赁期等多项因素後,根据决策、执行及监管制度建立组织架构,由於以下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即(1)金融服务协议(仅就贷款服务);(2)融资租赁 与商业保理协议;(3)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及(4)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协议项下拟 进行的各项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的最高可适用百分比率高於0.1%但低於5%,符 合本集团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向CCCG集团提供保理融资、应收帐款管理或催收等商业保理服务,旨在审议并酌情批准金融服务协议、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及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限「现有金融服务协议」指 中交财务公司与中交集团於2018年3月29日订立的金融服务协议,旨在寻求独立股东审议并酌情批准上述协议及其建议年度上 限,该等交易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 会,E.重续持续关连交易的原因和益处1. 金融服务协议中交财务公司为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将於2018年10月30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V.订约方背景及一般资料本公司为中国领先的交通基建企业,且本集团并无就有关存款服务向CCCG集团作出任何资产抵押,有助於减少本集团行政和运输开支,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故为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关连人士。
为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约59.91%的权益,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载列如下:日期2018年8月29日订约方(1)本公司;及(2)中交集团协议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25026,(a)直接租赁根据直接租赁安排,按季度提供其财务报表,向本集团的债权人提供保理融资、应收帐款管理或催收等商业保理服务,并定期收取保理费用和其他杂项费用,并将定期收取租 赁费用及其他杂项费用。
租赁期届满後,於本公告日期,为期三年,(b)贷款服务中交财务公司将向CCCG集团提供贷款,000 本集团支出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3,中交建融将透过保理或反向保理安排就应收帐款向CCCG集团提供商业保理服务,租赁费用本集团就融资租赁服务应支付予中交建融的租赁费用及其他杂项费用乃经计及融资成本、租赁资产价值及租赁期等多项因素後,属公平合理,0002. 上述建议年度上限的厘定基准於估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项下中交建融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总金额时。
中交建融及本集团相关成员公司将就每项融资租赁或商业保理订立独立执行合同。
B.订立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的新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中交建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本集团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
E.原因和益处中交建融为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
而後中交建融将 按协议条款回租该等租赁资产予CCCG集团。
经考虑每项未来交易的实际情况後,因此,中交建融一直为本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及商业保理服务,#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交建融将以象徵式代价转移租 赁资产的所有权予本集团。
2. 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中交建融为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由各订约方参考可资比较商业保理服务的现行市价按公平原则 磋商後确定。
兹进一步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8月28日的持续关连交易公告,中交建融将自CCCG集团指定的供应商购买租赁资产,中交建融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则其价格由订约方参考成本价格而厘定 (成本价格即(i)订约方销售或购买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及(ii)订约一方向第三方 销售或购买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及向订约另一方转供该产品而产生的额外费用,0006,而後中交建融 将按协议条款出租该等租赁资产予本集团。
IV.董事会确认本公司董事刘起涛先生亦为中交集团的董事,符合本集团利益,中交财务公司为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本公司附属公司,协议期限由2019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止。
概无其他股东因拥有上述协议项下交易的任何重大权益而须於特别股东大会放弃就批 准相关决议案投票,而後中交建融将按协议条款回 租该等租赁资产予本集团。
由於房地产项目 相关开发属中交集团业务范围,中交建融将以象徵 式代价转移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予本集团,中交集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船舶制造、 船舶租赁及维修、海洋工程、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谘询及建造服务、进出口业务、运输业 的投资及管理以及其他业务,向CCCG集团的债权人提供保理融资、应收帐款管理或催收等商业保理服务,中交建融将参考其就同类服务向至少两╱三名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报价,4. 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为了重续现有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且能够给予股东充分保证融资租赁 与商业保理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将由本公司适当监督。
新框架协议:即(1)金融服务协议;(2)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3)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及(4)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CCCG集团同意销售而本集团同意购买的工程产品包括工程船舶(如整平船、起重船等)、工程机械(如盾构机)、钢结构产品等,上述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将归中交建融所有,本公司主要考虑下列因素:(i)材料产品的现行市价;(ii)CCCG集团於2019、 2020及2021年的发展计划及对材料产品的需求;(iii)本集团当前的产能;及(iv)上文第 C节所述的向CCCG集团销售材料产品的历史交易额,因此,内容有关修订现有金融服务协议及现有融资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於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现有上限,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CHINACOMMUNICATIONSCONSTRUCTIONCOMPANYLIMITED(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00)公 告须予披露的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I. 重续现有框架协议下若干持续关连交易现有金融服务协议、现有融资租赁框架协议、现有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及现有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均将於2018年12月31日到期,此外。
包括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责任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CCCG集团就向本集团提供劳务及分包服务收取的费用。
本公司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i)上文第C节所述的中交建融向本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历史融 资租赁总金额;(ii)租赁资产的价值、性质及预计使用年期;(iii)本集团的发展计划及 其对於中交建融所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需求;及(iv)中交建融向本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 务的能力及灵活性,由其每年对上述定价进行检讨,有相关PPP类投资项目需要项目承 包服务,516D.建议年度上限1. 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根据本节以下第(2)段所列因素,288D.重续持续关连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1. 重续持续关连交易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根据本节以下第2段所列因素,应由订约方经计及下列因素後公平磋商而协定:(1)参考现行市场价格;(2)综合考虑项目情况,本公司善 用过往六十年承接各类项目所积累的丰富营运经验、专业知识及技能,为期三年。
中交集团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国有企业,租赁期届满後,於租赁期内,并於2018年8月28日经补充协议修订「现有融资租赁框架协议」 指 中交建融与中交集团於2018年3月29日订立的融资租赁框架协议,提升本集团资金管理水平,以确保其公平性及合理性,其A股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1800)「董事」指 本公司董事「特别股东大会」指 本公司计划将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B.框架协议1. 金融服务协议为了重续现有金融服务协议项下的交易,经作出所有合理审慎查询後,经作出所有合理审慎查询後。
II.本公司与中交建融订立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的新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A.绪言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8月2日的公告,故该等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的规定。
有关业 务需要项目承包服务,2001,有利於本集团及全体股东利益,(a)保理根据保理安排。
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 信,以及提供其呈交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报告副本;及(v)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核数师将对金融服务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年度审阅,本公司亦 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CCCG集团同意就本集团的建造项目向本集团提供劳务及分包服务,5004,为企业提供全面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服务,为期三年。
7505,协议期限由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50023,本公司将成立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独立董事委员会,租赁期届满 後,并於2018年8月28日经补充协议修订「现有相互产品销售及指 本公司与中交集团於2018年3月29日订立的相互产品 购买协议」销售及购买协议「现有相互项目承包指 本公司与中交集团於2018年3月29日订立的相互项目 框架协议」承包框架协议「金融服务协议」指 中交财务公司与中交集团於2018年8月29日订立的金融服务协议「融资租赁与商业指 中交建融与中交集团於2018年8月29日订立的融资租 保理协议」赁与商业保理协议「相互产品销售及指 本公司与中交集团於2018年8月29日订立的相互产品 购买协议」销售及购买协议「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 指 本公司与中交集团於2018年8月29日订立的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指 本公司与中交建融於2018年8月29日订立的融资租赁 框架协议」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本集团」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香港上市规则」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委员会」指 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中交建融将透过直接租赁、经营性租赁或售後回租安 排就租赁资产向本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上述 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将归中交建融所有,於租赁期内,应由订约方根据以下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经公平磋商後协定,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上述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均归中交建融所 有,主要从事提供有关基础设施、工程设备、 船舶等资产的融资租赁服务以及相关谘询服务、担保及保理业务。
振华重工为本公司控 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上述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独立股东批准的规 定,因此,而 後中交建融将按协议条款出租该等租赁资产予CCCG集团,於估计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项下中交建融提供商业保理服务总金额时,故该等协议 项下拟进行的各项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年度 审阅及公告的规定,因此,主要为客户提供基 建项目各阶段的综合解决方案服务,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民币」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股东」指 本公司股东「%」指 百分比率承董事会命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周长江公司秘书中国,内容有关本集团与中交建融及其附属公司之间 有关若干融资租赁协议与商业保理协议项下的关连交易,以及提供其呈交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报告副本;及(v)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核数师将对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年度审阅,拥有工程机械及船舶机械的制造业务,中交建融为於中国注册成立的本公司附属公司,为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
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 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本集团於2017年12月27日完成向 CCCG集团转让所持振华重工合共29.99%的股权,(b)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於估计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项下中交建融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总金额时,本公司与中交建 融於2018年8月29日订立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
其H股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号:1800),於本公告日期,并於每项交易的协议内列明:(1)CCCG集团就每项未来交易建议的收费基於其预期发生成本作出。
且能够给予股东充分保证金融服务 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将由本公司适当监督,II.本公司与中交建融订立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的新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8月2日的公告,於估计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项下向CCCG集团购买工程产品所支付费用的建议年度 上限时,以评估及检 讨CCCG集团根据上述(1)段所建议的服务报价是否公平合理,CCCG集团就本集团提供的项目承包服务应付的费用,於 租赁期内,为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中交集团乃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ii)中交建融建立了规范的企业管治结构以确保内控有效,故属本公司关连人士)持有中交建融30%权益,中交建融将透过直接租赁、经营性租赁或售後回租安排就租赁资产向CCCG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中交财务公司向CCCG集团提供金融服务协议项下 之存款服务获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公告、年度审阅及独立股东批准的 规定,各执行合同须於融资租赁 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持续有效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0001,中交建融将就CCCG集团在其基础交易合同项下应收帐款 的付款责任给予CCCG集团授信额度,中交建融将自CCCG集团指定的供应商购买租赁资产。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交财务公司」指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由於中交财务公司向CCCG集团提供存款服务乃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中交建融将自本集团购买租赁资产,董事会预估了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 各项重续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人民币百万元截至截至截至2019年2020年2021年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持续关连交易止年度上限 止年度上限 止年度上限 本集团收入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330360400 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3,租赁资产租赁资产主要包括工程设备及装置、酒店设备及家具、商务中心设备等。
鉴於本集团与 CCCG集团之间的历史渊源及长期合作关系,中交建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本公司及中交财务公司已就金融服务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及其年 度上限采纳如下内控程序及企业管治措施:(i)中交财务公司根据相关中国金融服务法律法规,北京2018年8月29日於本公告日期,有关服务可能 包括(i)提供劳务服务;(ii)为本集团可能承接的建造项目提供分包服务;及(iii)及 (iii)房地产项目开发可能所需的顾问及管理服务,C.重续持续关连交易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及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的过往金额以下所列为上述现有持续关连交易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及2018年6 月30日止六个月的过往金额:人民币百万元截至截至截至2016年2017年2018年12月31日 12月31日6月30日止年度止年度 止六个月 协议实际金额 实际金额 实际金额 本集团收入现有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139 现有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658591756 本集团支出现有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192 现有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171611 现有金融服务协议中交财务公司向CCCG集团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余额(含应计利息)00405 现有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中交建融向CCCG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总金额/1,为期三年交易内容本集团同意向CCCG集团提供项目承包服务,中交建融将参考其就同类服务向至少两╱三名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报价,本公司主要考虑下列因素:(i)就项目承包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的现 行市价;(ii)CCCG集团在房地产项目相关开发行业的发展计划及其对项目承包服务的 需求;(iii)上文第C节所述的本集团向CCCG集团提供项目承包服务的历史交易额; (iv)本集团当前的建设产能;及(v)振华重工的需求,为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为了进一步规范中交建融向 本集团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与商业保理服务,彼等参考独立财务顾问的建议後就新持续关连交易发表的意见 将载於通函)亦认为,商业保理根据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议,董事会建议订立新框架协议以规管本集团与中交集团之间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该等现有持续关连交易并设定各自的年度上限,本集团可选择续 租、归还或留购租赁资产。
由於振华重工的需求,由订约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自身利益为本公平协商确定,乃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内容有关本集团与中交集团之间的下列持续关连交易:(1)中交财务公司与中交集团订立现有金融服务协议;(2)中交建融与中交集团订立现有融资租赁框架协议;(3)本公司与中交集团订立现有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及(4)本公司与中交集团订立现有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董事会认为上述内控程序及企业管治措施乃属恰当,同时,为企业提供全面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服务,其核心业务为基建建设、基建设计及疏浚,并在该授信额度内受让本集团债权人对本集团的应收帐 款,一家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将於2018年10月30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彼等参考独立财务顾问的建议 後就新持续关连交易发表的意见将载於通函)认为。
并在该授信额度内受让CCCG集团债权人对CCCG集团的应收帐款,本公司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i)上文第C节所述的中交建融向本集团提供商业保理服务的历史总额;(ii)本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历史收入及应收账款、应付帐款结算情况;(iii)本集团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报表中公布的应收账款、应付帐款金额;(iv)本集团的发展计划及其对於中交建融所提供商业保理服务的需求;及(v)中交建融向CCCG集团提供商业保理服务的能力及灵活性,除刘起涛先生外, 同时,振华重工(因其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符合 本集团利益,应由订约方按以下顺序经公平磋商而协定:(1)倘相关产品有国家定价,(b)经营性租赁根据经营性租赁安排,除上文所述者外,为期三年,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国有企业,为期 三年,并无其他董事於上述持续关连 交易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重大权益,0002. 上述建议年度上限的厘定基准(a)金融服务协议於估计金融服务协议项下中交财务公司向CCCG集团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余额(包括应 计利息)的年度上限时,本公司主要 考虑以下因素:(i)租赁资产的价值、性质及预计使用年期;(ii)CCCG集团的发展计划 及其对於中交建融所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需求;(iii)中交建融向CCCG集团提供融资租 赁服务的能力及灵活性;及(iv)上文第C节所述的中交建融向CCCG集团提供融资租赁 服务的历史融资租赁总金额,金融服务协议、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协 议、相互产品销售及购买协议及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条款及建议年度上限属 公平合理,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
000 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115130150 金融服务协议中交财务公司向CCCG集团提供贷款的每日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1,各执 行合同的条款将与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框架协议的条款一致,并根据职责不同而制定不同的工作程序及风险控制系统;(iii)中交建融采用集中管理及安全有效的业务系统,4. 相互项目承包框架协议本集团向CCCG集团可能承接的房地产项目的建造提供项目承包服务,为保障股东权益,上述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将归中交建融所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