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广州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区志勇.、彭卓敏、侯举、佛山市华彩家具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06-04 19:48:06 来源:新浪

    特此公告,如不服本判决,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现因你下落不明,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区志勇、彭卓敏、佛山市华彩家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区志勇、彭卓敏、侯举、佛山市华彩家具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016)粤0111民初4240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