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晚间,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吴强先生因职务安排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强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此外,经公司董事长龚伟斌先生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编辑:严志祥
来源:瑞丰光电公告
2月6日晚间,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吴强先生因职务安排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强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此外,经公司董事长龚伟斌先生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编辑:严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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