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晚间,聚灿光电发布公告,公司与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中微”)签署了重大采购合同。
南昌中微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合同内容,聚灿光电向南昌中微购置一批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型号:Prismo A7),合同总额(含税)为6.28亿元。合同设备采用分批交货、合同款支付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聚灿光电表示,上述合同的实施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但随着MOCVD关键设备的投入生产使用,产能的逐渐释放,预计将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在去(2017)年12月初,聚灿光电与维易科精密仪器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Veeco Instruments (Shanghai) Co., Ltd.,以下简称“上海维易科”)签署了两份重大采购合同,向上海维易科购置一批金属有机物化学气相标准沉积设备(MOCVD设备,型号:EPIK868 C4),两份合同总额:69,72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61亿元),均采用分批交货、分期付款的方式。
聚灿光电曾于其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公司将适时进行产能扩充,解决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继续为推进绿色LED照明事业做出贡献。
编辑:严志祥
来源:聚灿光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