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净水器网】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和规范市场的重要手段,是产品贸易和检测检验的重要依据。针对当前我国净水行业市场不规范、标准缺乏和企业生产、检测的实际需要,配合国家标准委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试点工作,我会在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和征询相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制定《中央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要求》、《中央管道直饮水系统服务规范》、《中央管道直饮水系统安装验收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生产环境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的意见,并得到了相关企业和单位的积极响应与支持,经与相关企业和专家讨论,已正式列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制定计划。
一、团体标准功能与发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首次明确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团体标准能够快速响应科技创新和市场发展对标准的需求,能够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步伐,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助于建设创新性国家的贯彻落实。团体标准作为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可将团体标准作为组织生产、质量检测和产品贸易的依据。团体标准实施一段时间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实践证明,团体标准已经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二、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意义
制定《中央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要求》、《中央管道直饮水系统服务规范》、《中央管道直饮水系统安装验收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生产环境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对于国家和企业来说都面临着标准中规定的技术、安全、卫生、功能、性能、能效、要求、管理、质量、试验方法和服务等数据的取舍问题,与企业的生产、技术、设计、质量、要求和管理、服务能力息息相关,对参与起草标准的企业也是学习、探讨和提高的难得机会。其重要意义主要有:
(一)可将企业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服务吸收进标准中,保持企业在行业的领先地位,享有话语权。
(二)可享有标准修订和将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先权。
(三)可获得由我会颁发的“标准制定参与单位”铜牌和证书,技术骨干将聘为标准起草专家。
(四)作为标准编制单位和参加起草的专家,具有在标准出版稿和培训教材上署名的权利。
(五)享受地方政府对参与标准制定企业进行奖励、鼓励及相关优惠政策。
三、参与办法
(一)参加团体标准的制定本着自愿的原则,请愿意参与该4项标准制定的单位,在2018年1月20日前与我会联系,索取报名表格,按规定填写后返回。
(二)各单位可对上述4项标准的名称进行修改,推荐参加制订单位。
(三)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申报标准项目建议并推荐参与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净水设备专业委员会
附文件:
(来源:中国净水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