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4月起实施非采暖季错峰生产:陶瓷行业限产

2019-08-25 14:00:28 来源:网络整理

3月29日,河北省政府发布《邯郸市实施重点行业2018年非采暖季错峰生产差别化管控措施》,提出从2018年4月1日起至11月15日,河北邯郸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采暖季错峰生产管控措施,通过采取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管控力度,减少管控期间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等措施,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

 

据悉,此次非采暖季错峰生产差别化管控措施包括:

行业差别化管控

将全市钢铁、焦化、电力、水泥、铸造、砖瓦窑、炭素、涉VCOs排放、玻璃、其它建材等十个重点行业分为三大类,分别实施不同的限产比例。

第一类为重点管控行业,包括钢铁、焦化、砖瓦窑、涉VOCs、岩棉行业,限产比例25%左右;第二类为一般管控行业,包括电力、水泥、碳素、铸造行业,限产比例20%左右;第三类为轻度管控行业,包括玻璃、陶瓷、其他建材行业,限产比例15%左右。

实行企业差别化管控

对全市十大重点行业581家企业,逐企开展评估,按照问题倒逼、绿色导向、差别管控的原则,对排放标准、装备水平、工程治理、清洁生产、环境问题等指标体系对企业进行精准评价,区分ABCD四个等级,分级明确限产比例。

实行区域差别化管控

城市传输通道区域及重点县(市、区)辖区内企业,实际限产比例在原核定基础上再上浮5%。

实行排名差别化管控

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季度排名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辖区企业实际限产比例在原核定基础上减少5%;对排名全市倒数后三位的县(市、区),辖区企业实际限产比例在原核定基础上增加5%。

此外,还将实行车辆差别化管控。对十大重点管控行业实行差别化运输管控,按照限产比例压减运输车数量。

强化管控措施启动期间,邯郸市环保局将派出执法检查组,采取交叉互查、区域联查、解剖式督查和体检式筛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惩治污设施不正常设置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监控数据小时超标等违法行为,对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坚决关停整治,并记入企业环境信用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