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将重点研究川西北地区农房建设技术,利用现代工艺和材料,优化改良当地建筑物结构和围护体系的技术,同时培育一批新型建材建房的技术工人。同时,创新川西北地区农房规划设计,新的规划设计既要符合结构安全、造价低廉、群众接受等原则,还要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
在推进川西北地区新型建材建房试点中,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气候地质特点,优先选择政府投资型的公共建筑开展各项新技术的试点示范。并支持开发清洁能源,建立相关项目,同时开展竹炭等燃料的燃料替代,鼓励推广使用光热、电热等节能设备,充分挖掘新型能源利用潜能。
同时,鼓励市场主体参与。鼓励根据川西北地区实际情况生产与销售节能清洁能源设备。同时还将加强对川西北地区的能源扶持,鼓励电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而在监管方面,《意见》指出,四川将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从严控制农村居民自用采伐限额指标,加强采伐全过程监管,提倡节约使用木材。加强商业性木材调运全过程监管。
针对私砍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加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森林督查、“绿剑行动”等专项行动。各地要对已出台的支持采伐天然林的相关政策进行清理,停止执行并按程序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