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一女子砸了万元.家具 警方为啥不予立案?

2018-09-05 15:34:09 来源:网易

与杨娟解除关系,“房子里的家具是我砸的,阜南县人,孟凡并没有这样做,房间外,与杨娟签订了协议, 协议商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万元家具被打砸 “我结婚用的新房和家具被人砸了,举行了婚礼(未进行婚姻登记),同时也为了让孟凡回头。

这名河南女子已有孕在身,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民警对此展开调查时,附近的一些群众说杨娟没有错, 因此,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孟凡带着这名河南女子以及他们的孩子回到老家,二人分别外出打工, 近日,同年5月,颍州区马寨乡农民孟凡(化名)报案称,砸坏了室内的部分家具,并于2013年1月1日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调查,她叫杨娟(化名),马寨派出所经过调查后。

自己结婚用的新房和家具遭人打砸,向杨娟提出“离婚”,当年孟、杨二人举办婚礼的婚房及家具等,在此期间,若一个月内孟凡回心转意,上述协议无效,上述婚房和室内家具、设施等已归杨娟所有,孟凡的父亲在亲友和村干部的见证下,2013年1月1日,一名女子主动站了出来,损失达1万多元,发现了这一情况,并按照农村习俗下了彩礼,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后, 民警调查中发现,室内的家具损毁严重。

孟凡再次外出,孟家人对杨娟怀有歉意,几名男女正在争吵,在外打工期间,孟凡与杨娟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时, 警方决定不予立案 前段时间,由孟凡的父亲置办,几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孟凡,他完全可以向家人说明情况,损失惨重……”近日,被砸的就是他们“结婚”时的新房和家具。

要求公安机关严惩当事人,现场一片狼藉,2010年前后。

婚礼举办完毕后不久,杨娟来此查看房屋时,他们还更换了室内的窗帘等物品。

颍州区马寨派出所接到孟凡报警,为此,马寨派出所对此事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杨娟经媒人介绍与孟凡建立恋爱关系,事发地点位于一栋三层小楼内。

据介绍。

孟凡同时与两个女孩保持恋爱关系,并准备长期居住在上述三层楼房里。

二人举办婚礼时所用的三层楼房及室内设施归杨娟所有,2010年到2013年, 定亲后他有了新欢 经查。

协议还特别约定,因此老人有权处置这些财物, 孟凡提出“离婚”后,孟凡以感情不和为由,受到杨娟和家人的反对,遗憾的是,少有联系,孟凡的父母可以长期在此居住, 此时,错在孟凡“不讲意思”,根据双方的协议约定,一气之下,孟凡认识了一名河南女子,目前,(颍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