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宏斌借款乐视17.9亿:融创乐视将形成巨额关联交易

2017-11-17 22:17:25 来源:未知

  前几天说还没有开始干的孙宏斌,终于开始采取又一轮的行动了。 

  今日早间,融创中国发布公告称,将分两笔,共计借款17.9亿元给乐视体系,以帮助乐视解决目前遇到的问题。 

  很显然,孙宏斌还想尽自己最大努力,把乐视从泥潭里往外拉,但是用力的过程中又将乐视网(15.330, 0.00, 0.00%)推入巨额关联交易中。产生关联交易的项目很简单:融创购买乐视电视、融创购买乐视开机广告、融创在乐视网上投放贴片广告。 

  关联交易本身是中性词,没有任何褒贬意义,绝大部分企业也都会有这一项,但是事情到乐视这里就有点变味了,贾跃亭曾经让乐视网陷入疯狂的关联交易中,跌入万丈深渊,即使孙宏斌努力做切割,仍然无法收拾这一烂摊子。

  如今为了救乐视,孙宏斌又将让乐视和融创产生巨额关联交易,对于关联交易的结果,仍需时日才能看出好坏。

  孙宏斌再盯上乐视系其他优良资产

  融创借给乐视致新的17.9亿元是分两次给的,而且每一次都有附加条件。 

  第一笔融创通过天津嘉睿向乐视致新提供5亿元借款,用于解决乐视致新的一般运营资金问题。 

  要想拿到第一笔借款需要乐视致新和乐视网承担质押,一个是乐视致新将其持有的乐视投资100%股权质押给天津嘉睿,担保金额为5亿元。 

  乐视投资是乐视体系重要的资产,虽然大部分都是贾跃亭用来投资自己的关联公司,但至少在泛娱乐领域还是有一些好的标的,比如永乐文化、芭乐传媒、咏声动漫等,此外通过参股的各种基金间接投资了数量众多的公司,比如虎扑、锐策娱乐等。

  另一个是乐视网应将其持有的重庆乐视小额贷款100%股权、霍尔果斯乐视新生代100%股权及乐视体育6.47%股权质押给天津嘉睿,担保金额为2亿元。

  乐视小额贷款和乐视体育,一个是金融公司,一个是耳熟能详的公司,不必多做介绍。乐视新生代是乐视体系下的影视公司,曾出品过网大《她她她》,从名字和出品的内容来看,应该是定位网生内容的公司。 

  第二笔12.9亿元是借给乐视网的,同样带上了附加条件。即乐视网必须将其持有的乐视致新13.5416%股权、乐视云50%股权质押给天津嘉睿。

  此外,融创还与乐视签订了30亿元的担保和反担保协议,具体的金融术语相当拗口难懂,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融创愿意为乐视网提供30亿元的贷款担保;如果一旦乐视还不了钱,融创就要帮乐视还这30亿元;但是还完之后,乐视网必须立马偿还融创钱以及质押乐视致新26.7702%的股权。

  这个共计17.9亿元的借款释放出2个重要的信号: 

  1. 孙宏斌看好乐视致新,通过借款质押股权的形式想拿下更多乐视致新的控制权; 

  2. 乐视体系下的优质资产已经悉数进入孙宏斌视野,乐视的金融板块、乐视云下一步很可能也会进入孙宏斌的口袋。

  融创和乐视将产生巨额关联交易

  孙宏斌借款给乐视体系,在缓解乐视危机的同时也想进一步控制优质资产不可怕,可怕的是融创将会和乐视网形成巨大的关联交易,有可能重蹈贾跃亭的覆辙。

  近期已经有两件事明确释放出了关联交易的信号,一件是融创购买乐视电视,另一件是融创购买乐视网广告。

  最近,一份抬头为“融创集团”的文件在网络流传,该文件称,融创集团旗下各区域凡有办公等需要配置电视的,必须使用“乐视”电视。旗下住宅项目则按照不同项目赠送“乐视”电视。

  对此虽然融创方面没有正式回应真假,但是外界认为大概率是真实事件,孙宏斌这么做是为了帮助乐视致新缓解压力,尽早恢复正常的运营。 

  还有一件事外界很少关注,就是乐视网播放融创楼盘广告。众所周知乐视危机以来,乐视网的信任度极速下降,广告少之又少,文娱商业观察在《猎场》还未播出前曾经打开乐视视频上内容,发现长达60秒的贴片广告都是融创各地楼盘的广告。

  而更早的今年3月份融创地产就已经登陆乐视电视的开机广告,这意味着融创接盘了乐视体系的广告业务。 

  这三个事情叠加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融创将会和乐视形成大量的关联交易。 

  目前乐视网是融创的联营企业,所谓联营企业的意思是融创对乐视网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但是影响力还不足以大到可以合营、并表的程度,所以双方变成联营企业的关系。

  因此双方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体外关联交易。 

  但是此前乐视饱受诟病的正是大量、疯狂的关联交易,贾跃亭玩的也是所谓的“左手倒右手”虚增业绩。

  孙宏斌接手后也公开对外表示,要优先解决乐视网复杂纷乱的关联交易,将上市公司乐视网和乐视控股切割干净,重新开始。只是没想到还没清理完上市公司乐视网和乐视控股的关联交易,孙宏斌就让乐视网和融创之间形成大量的关联交易。 

  目前这个关联交易的结果好坏还无法评说,只能等待年报数据披露,看两者之间的交易数额和方式是真实有效的,还是存在利益输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