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理人
原标题:阿里巴巴宣布:正式起诉!
造谣传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马云十亿豪宅亮瞎眼”“马云四十亿豪宅奢华无比”、“马云五十亿豪宅再曝光”这些引力波一般的标题也许曾不止一次赚到你的眼球。
阿里巴巴集团今日表示,虽多次辟谣,但类似谣言反愈演愈烈,决定正式起诉“智慧人生”、“老板思维模式”、“老板思维精选”、”企业家谋略”、“风车白开心”“烦人你还没”、“最酷漫画”等自媒体账号。
阿里巴巴要求上述账号停止谣言传播,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分别索赔人民币100万元。
阿里巴巴表示,上述账号所发布的相关内容纯属凭空捏造,肆意虚构恶意诽谤,严重损害了阿里巴巴及马云的名誉权,将正式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7年以来,上述自媒体账号分别通过微信公众号、腾讯视频等渠道,以《马云豪宅大曝光,价值10亿!当之无愧的全球最贵!!!》《马云又一豪宅遭曝光价值30亿,堪称世界第一宫殿豪华奢侈至极!》《马云价值四十亿豪宅全曝光,内景装修奢华无比!》《马云价值50亿豪宅又一次全曝光,装修被称世界第一!》等吸引眼球的标题,内容虽都为描摹“马云豪宅”,但标题金额却从10亿一路攀升至30亿、40亿、50亿,通过朋友圈等网络渠道迅速广为传播。
以相关标题检索查阅,能看到仅微信公众号中即有数百篇类似文章在列,相关网文则更多。点击也大都不菲,个别甚至已成为10万+。
早在今年6月,阿里巴巴官微就对此公开发文“打假”,“文章均系虚构,已在诸多网络媒体、朋友圈长期流传。”并表示,“遗憾的是:越澄清,越无效。”
从各式眼花缭乱的“马云语录、马云的书”,到各种各样的“马云豪宅豪车”、“马云天价盆景”、“马云KTV”“马云某地买楼”……多年来,阿里巴巴及马云曾多次就相关内容澄清辟谣,包括诉诸法律手段。但伴随网络传播渠道的日益发达和便捷,自媒体发展态势越发迅猛,此类信息难以断绝,并易变本加厉。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曾于一个月前再次微博辟谣,言辞虽诙谐,语调却透出深重无奈:“天天有这样那样的豪宅、豪车说是我的,看多了我自己都快信了……拜托这些‘资产’背后的策划公司也能真给我一些啊?……”
在人人自带麦克风的传播时代,企业、个人主动运用法律捍卫自身名誉权益已成常态。今年9月,某网络大V突然发布消息称“橙王”褚时健去世,瞬间引发大量网友关注和转载。但仅半小时后,褚时健及其家人即通过媒体声明称,“感谢大家关心,身体很好。”将追究造谣者的责任并报警。此前,包括万达、肯德基等企业,也都曾对相关传谣者提出起诉。
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诽谤罪。资深法律专家同时建议,广大网友应加强鉴别,信息转发时最好经多方求证,尽量援引正规来源媒体及佐证,以免成为“谣言”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