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净静电式集尘过滤器行业标准年底或发布

2017-07-26 17:55:06 来源:未知

  近几年,人们给予空气净化器持续的高度关注,行业快速发展。但需要指出的是,净化器市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国家大力推行“三品”专项行动的背景下,如何提高产品品质成为空气净化器行业重点关注内容。过滤器作为空气净化器核心零部件,在提高产品品质中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工业和信息化部立项行业标准2015-1760T-QB《空气净化器用静电式集尘过滤器》(以下简称《静电过滤器》),并完成审定和报批。据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洁器具分会秘书长鲁建国介绍,该标准有望于2017年10月发布,2018年5月左右实施。

  三部分技术要求,首次提出清洗后性能

  据《电器》记者了解,《静电过滤器》是首次制定,主要针对静电式集尘过滤器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并以此作为标准的适用范围;强调了与静电式集尘过滤器密切相关的针对颗粒物的单次过滤效率、风阻、臭氧释放、输入功率等指标。“该标准虽然只适用空气净化器,但新风产品也可参考。”在审定会议上,该标准解读者强调。

  《静电过滤器》提出了外观要求、过滤性能和安全要求三部分技术要求。其中,过滤性能着重评价单次过滤效率、风阻、输入功率和清洗后性能4个指标;安全要求主要评价静电式集尘过滤器特有的臭氧和防火两个方面。贝昂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冉宏宇表示:“在现行国标GB/T 18801《空气净化器》的基础上,该标准规范了静电式集尘过滤器的试验方法,与技术要求各项对应,并着重提出静电式集尘过滤器清洗后的过滤性能和臭氧安全性的试验方法。”

  据冉宏宇介绍,清洗后性能在空气净化器行业首次提出。他说:“在该标准中,并没有规定产品清洗后性能必须达到什么值,只是给出了清洗后与初始值的比例,试验的初始值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说明进行。”《电器》记者浏览《静电过滤器》标准送审稿发现,该标准要求静电过滤器清洗后的单次过滤效率不得低于初始单次过滤效率实测值的90%。

  对于消费者比较关注的臭氧问题,标准也提出要求。鲁建国表示,臭氧已经有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因此该标准直接引用GB 4706.4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包括清洗前和清洗后。试验方法按照GB 4706.45的规定,每次实验时间为连续运行24小时,每分钟采样检测臭氧浓度。初始和清洗后的额定风量下臭氧浓度,都不得超过GB 4706.45的规定。

  推动空气净化器行业发展

  静电式集尘过滤器是静电式空气净化器的关键部件,主要技术参数对空气净化器整机影响很大。在该标准制定时,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标准副总工程师朱焰从空气净化器整体标准架构,向《电器》记者介绍了制定《静电过滤器》的重要性。“GB18801-2015《空气净化器》是针对空气净化器整机的评价标准,但是目前行业内并没有针对空气净化器关键部件的相关标准,从整个标准体系架构来看,存在缺失。”朱焰说。

  此外,空气净化器过滤器行业标准的制定对于评价整机也将起到重要作用。朱焰表示,同样品质、规格的过滤器提供给不同厂家,组装出来的整机品质明显不同,这考验的是整机企业的内功。

  在采访中,受访者普遍同意朱焰的看法,认为该标准不仅仅是规范上游,还将对整个空气净化器行业产生重大推动作用。“以往,静电集成过滤器技术指标不凸显,加之目前还不能做到充分的互换性,导致该零部件独立的技术指标并不被重视,不仅使整机的适配过程相对繁琐,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静电式空气净化器行业的整体技术升级。”某业内人士在谈及《静电过滤器》标准对行业的影响时说,“提出统一的静电式集成过滤器技术指标后,对其在整机上的适配有良好的引导作用和参考意义,简化了整机适配的程序,节省设计成本,增加对部件的比对性。”

  据了解,《静电过滤器》归口单位为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苏州贝昂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胜洁净化设备有限公司、长沙原发空净设备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由此可见,虽然《静电过滤器》为上游标准,但整机企业非常关注,且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