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不纯、手段卑劣 新疆通报5起恶意举报典型案例

2019-01-11 07:00:2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新疆通报5起恶意举报典型案例

  为净化政治生态,遏制恶意举报歪风,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恶意举报典型案例,分别是:

  1.关于对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道然·加马勒“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落实‘六项任务’能力差、方向偏”等问题的恶意举报。2016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原移民局主任科员刘伟生举报其所在“访惠聚”工作队队长、时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七处原处长道然·加马勒(现任自治区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等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访惠聚”前方指挥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前方指挥部对刘伟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同年12月,刘伟生再次实名举报道然·加马勒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联合调查组核实后认为该举报系道听途说,无事实依据,有诬告陷害他人嫌疑。2018年7月,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对刘伟生立案审查。经查,刘伟生2016年驻村期间,消极对抗“访惠聚”工作,拒不执行工作队工作安排,故意以不实举报反映道然·加马勒有关问题,在组织查证不属实并对其教育后,其仍继续不实举报。2018年10月,刘伟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关于对伊犁州直属第一中学校领导违规问题的恶意举报。2003年至2017年,伊犁州直属第一中学教师木沙·阿依提拜重复多次上访举报该校原校领导乃西提(原校长)、孜努尔别克(原校长)、也尔肯(原校长)、高兴春(原书记)等人违纪问题及学校存在违规收费、领导班子成员任命、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2017年6月,伊犁州纪委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经查,木沙·阿依提拜为实现个人利益及不合理要求诬告他人,教唆组织上访,缠访闹访,且还存在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2017年11月,伊犁州教育局取消木沙·阿依提拜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转到工勤岗位。

  3.关于对塔城地区沙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酒驾不作为问题的恶意举报。2017年9月,2018年5月、7月,塔城地区沙湾县四道河子镇邓家渠村党员叶建军先后到沙湾县纪委、公安局、交警大队上访并举报沙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处理耿雷涉嫌酒驾工作中不作为问题。经查, 2016年,叶建军、耿雷2人因竞选村委会主任产生矛盾,之后,叶建军、耿雷2人相互举报,矛盾进一步激化。2017年4月,耿雷因酒驾被沙湾县交警大队吊销驾照,同年7月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0.6万元。叶建军意图通过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以达到向公安局、交警大队施压,对耿雷加重处理的目的。2018年10月,因叶建军故意不实举报,对交警部门执法工作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叶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关于对塔城地区额敏县额玛勒郭楞蒙古民族乡毕依克加尔西村人大代表推选过程违规问题的恶意举报。2016年7月,塔城地区额敏县额玛勒郭楞蒙古民族乡毕依克加尔西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新建向塔城地委组织部举报额敏县额玛勒郭楞蒙古民族乡毕依克加尔西村人大代表推选过程存在问题,称仅有4至5名党员参会就决定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希望地委组织部调查村支部书记孙臣高。经查,毕依克加尔西村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会议实际参会党员13人,参会比率为81.25%,符合法定程序。2016年9月,因杨新建意图通过不实举报打击报复他人,实现个人目的,杨新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关于对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多浪片区管委会计生办副主任阿依古丽·阿里木私用征收的社会抚养费问题的恶意举报。2018年8月,阿克苏市多浪片区管委会巴里当社区聘用人员米力班·莫合旦向阿克苏市纪委监委举报,其征收的7.99万元社会抚养费上交给该社区计生办副主任阿依古丽·阿里木保管,阿依古丽·阿里木将该笔费用私用。经查,米力班·莫合旦认为阿依古丽·阿里木故意刁难自己,心怀怨恨,企图通过恶意举报方式使阿依古丽·阿里木受到纪律处分,发泄私愤;同时,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米力班·莫合旦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开具虚假发票或不开发票的方式,违规征收该社区16户超生居民社会抚养费42.88万元据为己有。2018年10月,米力班·莫合旦被解聘,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5起典型案例,有的举报动机、目的不纯,有的举报手段卑劣,有的重复不实举报,这些恶意举报道听途说、以偏概全、添枝加叶,甚至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试图借用纪检监察机关达到个人非法或不可告人的目的,不仅扰乱了纪检监察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加了监督执纪工作成本,造成资源浪费,更是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带来负面影响,损害党员干部名誉,挫伤干事创业积极性,破坏了政治生态,污染了社会风气。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具体要求,扛牢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积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容错纠错的良好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恶意举报不同情形的分析研判,加大甄别力度;强化纪律法律约束,加大对恶意举报的查处力度;做好举报失实澄清工作,加大对恶意举报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出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必然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