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报 告 财 产 令 (2018)粤01执2994号 佛山市烟斗家具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寮步国顺家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刘正语申请执行你们单位一案,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令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如财产状况发生变动, 此令。
你们单位如不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报告,执行过程中,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执 行 员:赵建文 联系电话:020-83210710 书 记 员:叶碧君 联系电话:020-83210654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24楼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应自本令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院将依法对你们单位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或者虚假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