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6月8日讯 近日,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 ”的规定,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行政处罚内容:1。
决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
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行政处罚内容:1,决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 原文如下: 行政处罚对象:成都汉堂家具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污染物,私设暗管, 行政处罚内容:1,决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行政处罚对象:成都市华龙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 ”的规定,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新都40多家企业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决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的规定, 行政处罚对象:成都炬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未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投入建设,均受到不同数额的罚款,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例,罚款人民币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罚款人民币150000元(大写:拾伍万元) , 行政处罚对象:四川省铭瑞建材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依法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其中包括成都汉堂家具有限公司、四川省铭瑞建材有限公司新都分公司、成都炬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 行政处罚内容:1,篡改、伪造监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