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4日,永安行通过证监会审核并获得上市发行批文。随后,美籍华人顾泰来以永安行侵犯其持有的“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为由,于4月17日和4月18日先后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永安行诉至公堂,并先后向证监会、中纪委、上交所以及部分媒体等实名举报永安行侵权其专利。迫于舆论的压力,永安行于5月5日发出暂缓上市路演的公告。
由于涉诉专利事关共享单车全行业,因此,国内共享单车企业对此案的审判结果甚为关注。2017年6月7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针对顾泰来起诉永安行侵害其发明专利一案,正式作出判决,法庭宣读了民事判决书【(2017)苏05民初271】判定永安行的共享单车系统和公共自行车系统不涉侵权,驳回原告顾泰来的诉讼请求。